两名抵抗检疫检查站的人被起诉
阮文琼(34岁)和泰春雄(37岁)因妨碍体温检查和佩戴口罩而被起诉。
4 月 9 日,Quynh 和 Hung 因该罪行被安风区警察局和 Tu Son 镇警察局起诉。抵抗执法人员根据2015年刑法第330条,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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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琼在调查机构。图片:北宁警察局。 |
据调查,4月7日下午5点左右,阮琼在通过安风县水化乡添川村疫情防控检查站时被发现未佩戴口罩。
当局提醒了Quynh,但他不听劝阻,还使用了侮辱性言语。当一名警察用手机录像时,Quynh抢走了手机,并将其扔到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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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吊在调查机构。图片:北宁警察局。 |
至于洪某,4月6日凌晨1点左右,他经过295B省道5号新冠肺炎疫情检查站,该检查站位于河内与北宁省慈山市交界处。当被要求测量体温和酒精浓度时,洪某破口大骂,并躺在车顶上,妨碍了工作组工作数小时。
洪某称,当时自己喝醉了,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