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省和乡镇并非强制性的两个案例。
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行政单位重组的决议草案,有两种情况下合并省和公社并非强制性的。
第一个例子涉及一个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行政单位。第二个例子涉及一个地理位置极其重要的行政单位,该单位对国防安全和国家主权保护具有重要影响。
内政部除考虑自然面积、人口规模、历史文化因素、基础设施等其他标准外,还提议11个省市保持不变:河内、顺化、莱州、奠边、山罗、高平、谅山、广宁、清化、义安和河静。
其余52个省级行政单位重组包括海防市、胡志明市、岘港市、芹苴市4个市,以及河南省、兴安省、永福省、北宁省、太平省、海阳省、南定省、宁平省、北干省、太原省、富寿省、北江省、和平省、宣光省、老街省、安省48个省。白县、河江省、宁顺省、广治省、富安省、广平省、广益省、庆和省、得农省、西宁省、平阳省、平顺省、平福省、巴地头顿省、槟椥省、薄寮省、永隆省、后江省、茶荣省、前江省、朔庄省、同塔省、安江省、隆安省、Ca毛广南省、平定省、多乐省、同奈省、嘉莱省、昆嵩省、林同省和坚江省。

此外,研究过程还优先考虑山区和低地行政单位与沿海行政单位的安排;和谐合理地将相邻的、具有发展导向要求的行政单位结合起来,相互支持,共同促进重组后行政单位的经济发展。
行政单位的重组和省份的合并旨在实现国家发展的最高目标,扩大新行政单位的发展空间,并促进活力区域、经济走廊和增长极的引领作用。
关于行政政治中心的选址,内政部提出了几项建议:选择现有省级行政单位的行政中心,以确保省级地方政府能够迅速稳定运转;新的行政中心必须地理位置优越,社会经济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特别是交通运输系统(机场、公路、港口等);新的行政中心需要预留未来发展的空间,避免合并后各地区之间出现不平衡。
根据该计划,目前的63个省市将被重组为大约34个,取消区级行政活动,并设立大约5000个乡级行政单位——比之前的10000多个乡级行政单位减少了5000个。
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废除区级政府
根据2月14日第126号结论和2月28日第127号结论,政治局和书记处要求:“研究合并一些省级行政单位、取消一些区级组织、合并一些乡级单位的方向;实行两级地方模式(党组织、政府、群众组织),确保效率、效能和效果。”
最近起草的地方政府组织法(修订版)也提议将行政单位和地方政府组织成省级和基层两级,不设立区级。
在该方案中,省级行政单位将保持目前的规定,包括省和中央直辖市,但部分省级行政单位将被合并,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并扩大发展空间。
与此同时,现有的乡级行政单位将进行重组,形成包括乡、区、岛屿特区在内的基层行政单位,以适应新的组织模式。
特别经济行政单位将按照现行规定保留,并由国民议会决定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