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和石油电子发票使预算收集透明化
每笔销售都开具电子发票的政策有助于促进数字化转型、提高经济透明度和增加预算收入。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所有按发票申报方式开展业务的企业、经营户和个人,在买卖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中,无论每笔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的价值多少,均须改用电子发票。特别是针对汽油和石油贸易活动,政府2020年10月19日第123/2020/ND-CP号法令专门规定,零售商店为顾客开具发票的时间是每笔汽油和石油销售完成的时间。
因此,加油站或石油企业每次为客户加油时,都必须向客户开具发票,无论加油量、金额多少,也无论客户是否接受发票。企业必须保存每笔销售的完整发票数据,并在税务机关要求时提交。
这不仅是《税收征管法》的强制性规定,也是政府2023年11月17日第80/2023/ND-CP号法令规定的获得和续签汽油和石油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汽油和石油电子发票的逐笔销售和清晰的监管带来了双重效益。对于汽油和石油企业而言,逐笔销售电子发票有助于减少每日记录和统计的时间,因为发票数据是自动生成的。同时,电子发票还能自动汇总收入,帮助企业实现更系统化的管理,例如能够即时统计收入、实现自动化管理和运营,有效控制业务活动并履行企业纳税义务。这将有助于防止汽油和石油交易中的欺诈行为,限制汽油和石油走私,确保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并增加国家预算收入。
此外,实行电子发票制度,有利于推动数字化转型,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同时有利于引导人们养成文明消费习惯,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个人和企业主在购买汽油和石油产品以及一般商品和服务时,凡收到带有税务机关代码的电子发票(包括收银机生成的带有税务机关代码的电子发票)的,将有机会赢得税务部门实施的“幸运发票”计划的丰厚奖品。
对于非商业客户(无需获取发票),企业电子发票开具应用系统根据当日销售每项电子发票数据汇总表,自动处理、开具发票并以电子形式存储并传输至税务机关。
汽油和石油零售门店实行单笔销售电子发票,方便企业管理,将销售量、商品种类、每班次等数据准确记录在服务器上。每笔销售结束后,即使买家只购买1-2升汽油或石油,加油站系统仍会自动连接生成电子发票,无论买家是否领取发票,都会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将全面管理销售和发票。
但现实中,目前自动对接方案的同步实施面临诸多困难,部分企业设施不同步,抽水设备老旧,不满足电子发票软件对接要求;不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水平还有限……
在财政部、税务部门特别是义安省税务局的决心下,地方各部门的协调努力下,已根据政府总理、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指示和有关规定,初步成功并有效地实施了汽油和石油零售业务每次销售开具电子发票的政策。
下一步,为继续推动汽油、石油零售经营活动中实施电子发票的有效性,义安省税务局要求本省从事汽油、石油零售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严格遵守政府总理、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电子发票的规定。
实施过程中,如遇困难和问题,请单位和个人直接向所在地税务部门负责人和公务员联系,争取得到具体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