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请求保护接到威胁电话的记者
该人打电话恐吓并威胁记者黎新禄的生命,甚至威胁要“处理”记者的两个年幼的孩子。
5月3日下午,《胡志明市法律报》编辑部向芽庄市(庆和省)和绥和市(富安省)警察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采取措施保护受到精神恐吓和威胁的记者黎新禄及其家人。
据居住在中南地区的《胡志明市法律报》记者黎新禄(Le Tan Loc)报道,5月3日,一名女子和一名男子连续拨打0905032……和0961933……两个电话号码,大声辱骂、恐吓并威胁黎新禄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该男子甚至扬言要“处理”记者黎新禄的两个孩子。
此前,4月26日,《胡志明市法律报》刊登了撰稿人撰写的一篇文章:“法院在受理案件15天后‘超快速’地审理了此案”。在发表此文之前,《胡志明市法律报》编辑部指示记者黎新禄联系芽庄市人民法院院长武国俊先生,以了解有关此案诉讼程序的一些内容。
据悉,上述报道提及了一起因房地产贷款合同纠纷而引发的民事诉讼,诉讼双方为居住在芽庄市禄寿坊阮政街16/2号的梅清松先生,以及总部位于芽庄市永海坊的天海富有限公司。该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人之一是居住在福海坊新安街21号的朱氏玉贤女士。
在与记者黎新禄的电话通话中,该女子和该男子明确表示,芽庄市人民法院院长武国俊告诉他们,是记者黎新禄联系他收集信息、撰写文章……
由于打电话恐吓并威胁其生命的嫌疑人住在芽庄市,而记者黎新禄的家人住在绥和市,因此,胡志明市法律报编辑部向芽庄市警察局和绥和市警察局发送了文件。
5 月 3 日下午,富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范大阳指示富安省警察局采取措施,保护记者黎新禄及其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