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穿山甲换“冻肉”来愚弄当局
(Baonghean.vn)——为了欺骗当局和客车,阮氏翠(Nguyen Thi Thuy,河静省)声称,2 具蛇尸(内含 11 只穿山甲)是需要送给家人的“冷冻肉”。
9月24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氏翠(1974年生),居住于河静省香山县西山镇一案,以“违反濒危珍稀动物保护规定”罪名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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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氏翠在庭审中。照片:安琼 |
起诉书称,2019年3月30日上午11点左右,阮氏水女士正坐在家中,看到一对老挝夫妇骑着摩托车经过,便问:“你们要买穿山甲吗?”因为之前有客户下过订单,阮氏水女士考虑后,当即答应以1.75亿越南盾的价格购买11只爪哇穿山甲。
购买后,Thuy立即打电话给居住在荣市Ben Thuy坊的Nguyen Dinh Cam先生(生于1975年),Nguyen Dinh Cam先生是专门经营Huong Son-Vinh市路线的公交车司机,Thuy要求他将货物运送给荣市的客户,以1.84亿越南盾的价格转售。
被告人担心长途运输被发现,购买穿山甲后,将货物密封在袋子中,并在袋子里放上冰块,既能降温又能掩盖货物,让车主误以为是冻肉。
收货时,Nguyen Dinh Cam先生问:“这是什么?”Thuy女士只回答说这是冷冻肉,需要紧急运送给荣市的一位客户,并告诉他到达后拨打上面列出的地址。
当 Cam 先生的车在荣市被拦下,准备按照 Thuy 要求的地址将两条蛇的尸体送到一位客户手中时,他被当局发现并当场抓获。
经鉴定,查获的证物数量包括:政府第160/2013号令附录1(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珍稀物种名录)中的爪哇穿山甲11只,重58.3公斤。
庭审中,被告人如实供述,承认由于文化程度低,不了解违禁动物贸易。经综合考虑加重情节和减轻情节,合议庭决定以“违反濒危珍稀动物保护规定”罪判处被告人5年有期徒刑。至于阮廷锦先生,由于他在接受运输货物时并不知道这些货物是珍稀动物,因此该指控未被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