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舞弊案审判因缺席证人而延期
由于证人缺席过多,考试成绩欺诈案一审被迫延期,将于10月14日至16日在河江省人民法院重新开庭。
河江省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长王氏秋霞表示,经协商,审判庭决定因证人缺席过多而宣布延期审理,因为这会影响审判的进程。
该案将于10月14日至16日在河江省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一审。
9月18日,河江省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河江省2018年全国高中毕业考试系列考生滥用职权提高分数案。
审判预计将持续两天。
该考试作弊案共有5名被告人,其中两名被告人阮青怀、武仲良(原河江省教育培训厅考试质量管理厅厅长、副厅长)因涉嫌2015年《刑法》第356条规定的“利用职务之便作弊”罪被审判。
被告人赵氏正(原河江省教育培训厅副厅长)因犯2015年《刑法》第358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罪,被依法审判。
两名被告人范文姜(河江省教育培训厅原副厅长)和黎氏勇(河江省公安厅内部政治保卫局教育组原副组长)因犯2015年《刑法》第366条规定的“利用对有权势的人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私利”罪,被审判。
法庭现场。 (照片:Nguyen Quyet Chien/越通社)
审判小组成员包括主席 Vuong Thi Thu Ha 法官;梅文雄法官; 3人陪审员:Van Minh Tien、Tran Thi Ngoan、Nguyen Thi Phuong。
庭审中,河江省人民检察院两名负有起诉和监督审判责任的检察官分别是陈国雄先生和武氏清娥女士。
开庭前,河江省人民法院向177名相关权利义务人(包括被调高分数的子女的家长)和证人(包括河江省教育培训厅前任和现任领导)发出传票。
河江省教育培训厅代表是该厅副厅长林世雄先生。河江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德贵先生和河江省教育培训厅原厅长(退休)武文述先生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三名辩护律师黄文香、丁越清、黄文团均为被告人赵氏政(原河江省教育培训部副部长)辩护。
审判长王氏秋哈法官宣布开庭审理此案的决定后,审判合议庭对被告人、证人及相关权利义务人的身份进行了核查。
虽然审判委员会传唤了177名证人和与审判有关的权利义务人,但有12起案件的邮寄传票被退回,因此只有165人收到了传票。
9月18日上午,被传唤出庭的人员只有约三分之一到庭,其余人员均无故缺席或已提出缺席申请。
检察机关方面,河江省人民检察院代表表示,经审查资料,证人缺席将影响多名被告人的权利,因此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
此外,关于开庭审理此案的决定,检察院建议传唤河江省英才中学校长武氏金钟女士和被告人武仲良之姑母童氏芳女士。
经审判委员会商议,审判长宣布延期审理,理由是本案证人已按规定传唤到庭,但仍有大量证人无故缺席,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