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各省人民委员会常务会议
6月28日,受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授权,省人民议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文文辉同志出席在广治省东河市举行的2011-2016年任期中北各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国会代表团工作委员会、人民代表报以及清化、乂安、河静、广平、广治、承天顺化6个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的代表出席会议。
(Baonghean)-6月28日,受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授权,省人民议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文文辉同志出席在广治省东河市举行的2011-2016年任期中北各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国会代表团工作委员会、人民代表报以及清化、乂安、河静、广平、广治、承天顺化6个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的代表出席会议。
会议重点讨论了1992年宪法修正案草案中的地方政府问题。与会代表进行了发言和讨论,并就以下内容达成了多数共识:在四级地方政府中设立人民议会的必要性;如果取消县和坊的人民议会,将无人监督同级人民委员会。实际上,省级人民议会的监督权限无法达到坊和乡的水平。代表们讨论了常务委员会和人民议会各委员会在今年上半年的活动情况,包括监督、联系选民、接待公众、处理请愿、筹备2013年中期人民议会会议等。从地方实际活动来看,中北6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强调,在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的管理和工作中,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提供,解决最常见的任务,特别是各省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
会上,省人民议会民族委员会主任文文辉同志宣读了题为《乂安省县、乡两级地方政府实际组织运行情况及2013年上半年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团和代表活动成果及2013年中期例会筹备工作》的文件。
Tran Huu Duc(国会代表团和省人民议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