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2013年宪法会议
(Baonghean.vn)-5月12日上午,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在库阿罗镇举行了实施2013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会议。会议由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席潘忠利,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陈红珠,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陈文茂主持。省委常务委员会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泰文恒、黎春黛,各省、县、镇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国会代表团,省人民委员会委员,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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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忠利同志介绍了2013年宪法的基本内容和新特点。 |
陈红珠同志在大会开幕致辞中强调了2013年宪法的意义和重要性。召开此次大会的目的是帮助省人民议会和各县、市、镇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代表掌握宪法基本内容,提高自尊自爱、遵守宪法的意识,在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和执行中形成高度的团结。同时,发挥省人民议会和各县、市、镇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在宣传和动员人民正确执行宪法和法律规定方面的作用和责任。
会议听取了潘忠利同志介绍2013年宪法的14个基本内容和新特点。修改后的宪法是国会在第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的,共11章120条,对政治制度、人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进行了规定。宪法结构合理,表述方式确保基本法的正确适用范围,具有长期稳定性,反映人民的意志和愿望;继承了1946年、1959年、1980年和1992年宪法的伟大价值。2013年宪法促进人权、人民的监督权以及与公民义务密不可分的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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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主持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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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代表 |
潘忠利同志要求各级人民议会抓紧贯彻落实2013年修订宪法。国会已颁布决议,规定宪法实施的若干要点,明确规定宪法公布期限不得晚于宪法通过之日起15天,并规定修订宪法生效日期(2014年1月1日)。同时,明确各机关组织实施宪法的职责,宣传普及宪法的责任,确保宪法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
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