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诉法院审理了杀害并焚烧尸体的原公社书记的案件。
此前,被告人因故意杀人、滥用职权、破坏财产、严重违法犯罪四项罪名被判处死刑。
预计12月20日,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在多农省人民法院总部开庭审理被告人杜文明(50岁,原林同省林河乡莲河乡党委书记)谋杀焚尸案的上诉案。
此前,5月18日,因部分证人缺席,本案庭审延期,合议庭请求传唤上述证人出庭,进行客观、全面的审理。
2021年1月,杜文明先生因四项谋杀罪被多农省初审法院判处死刑。滥用信托和侵占财产、破坏财产和亵渎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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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文明被控四项罪名:谋杀、破坏财产、严重违法、滥用信托侵占财产。 |
案件显示,Minh向多人借钱,无力偿还债务。Minh意图找到一具尸体,将其放入车内焚烧,并制造一个虚假的交通事故现场,让人们误以为他已经死亡。
此举是为了扣押 Minh 所欠的钱,并让 Minh 的妻子和孩子根据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获得高达 180 亿越南盾的保险金。
2020年4月26日午夜左右,Minh前往墓地挖坟寻回遗体,但未成功,遂离开。2020年5月3日晚,Minh在距离其农舍约300米的Tran Nho Vuong先生(Minh妻子的表弟)的农舍吃晚饭并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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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杀死侄子后,制造了一场虚假的交通事故现场,导致他的车起火,让所有人误以为他已经死了。照片:老董 |
第二天半夜,Minh醒来后到屋外拿了一把锤子(砍柴用的那种),继续撬开棺材盖。然而,Minh当时已蓄意杀害Vuong先生,便用锤子连续两次击打其额头,导致其死亡。
随后,明驾驶载着王先生尸体的汽车前往林同。途中,明将车撞向路边的一座里程碑,制造了事故现场。在那里,明将受害者的尸体放在驾驶座上,摘下自己的手表,戴在受害者手腕上,然后将其点燃。
律师表示,证人们的证词表明,在被告人陈汝旺先生致死后,他们认识并看到了被告人黄明。这是一个新的细节,与被告人黄明当时的证词和证词相符。
因此,律师请求合议庭延期开庭,并传唤证人到庭作证,以查明案件真相,确保审判的客观公正。合议庭经协商,决定延期开庭,传唤证人到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