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殴打致死,被判入狱14年以上
(Baonghean.vn)——仅仅因为闲坐时发生的小冲突,一群人就殴打了居住在 Do Luong 县 Quang Son 公社第 11 小组的 Le Huu Anh 先生。导致死亡。
6月24日,越南杜良县人民法院对居住在杜良县太山乡的黄文忠(1988年生)、阮文灵(1994年生)、黄廷甲(1994年生)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对居住在杜良县太山乡的邓光建(1992年生)、邓光绍(1999年生)三人,以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此前,2016年1月25日中午12点20分左右,6人前往位于杜良县广山乡第11村的Thanh Cong餐厅吃饭喝酒。当天下午1点20分左右,这6人聚集在餐厅前的柴火炉旁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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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前的一组受试者。 |
这时,黎友英(生于1987年,家住杜良县广山乡11号村)过来坐下取暖。黎友英借了大家的烟斗抽烟,灵把烟斗递给了黎友英。黎友英说话间与大家发生了冲突,双方随即爆发了冲突。
打斗中,Linh抢过Anh手中的烟斗,并击打了她的左肩。餐馆老板出手阻止,Anh逃到街上。到达广山公社卫生站后,Anh继续向嫌疑人扔砖头。这群人继续殴打Anh,导致受害者身受重伤,不得不被送往义安省立综合医院接受紧急救治。
2016年1月28日,Anh因伤势过重死亡。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见面,双方协商同意赔偿被害人家属3.2亿越南盾。
庭审中,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既严重,又有被害人的过错,且被告人有悔意,故合议庭判处黄文忠有期徒刑66个月;阮文灵、黄廷甲各有期徒刑40个月;邓光绍、黄文俊各有期徒刑12个月,但可执行缓刑,缓刑24个月。
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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