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功之士发放超过 4370 亿越南盾的春节礼物
政府总理阮晋勇同意授权劳动荣军社会部部长向国家主席提交2016年农历新年之际向有革命贡献人士赠送礼品的议案,礼品总额预计达4370多亿越南盾。
根据提交给总统的计划,捐赠金额分为40万越南盾和20万越南盾两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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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军事指挥部向兴化乡抗美援朝烈士黎维潼烈士的母亲阮氏宮母亲赠送礼物(图片:档案馆)。 |
具体而言,40万越南盾/份的发放对象为:1945年1月1日前为革命积极分子,领取月优待津贴;1945年1月1日至1945年8月19日总起义前为革命积极分子,领取月优待津贴;越南英雄母亲,领取月优待津贴;人民武装力量英雄、抗战劳动英雄,领取月优待津贴;烈士亲属,领取月寄养津贴;烈士亲属中有两名以上烈士,领取月优待津贴。
此外,还有战争伤残军人、病残军人、享受政策的人员,如因伤病致残,劳动能力下降81%以上的战争伤残军人(含1993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B类战争伤残军人),按月享受优厚生活补助;为革命作出贡献,按月享受护理补助的人员;感染有毒化学品,劳动能力下降81%以上的抗战战士,按月享受优厚生活补助。
对下列对象,赠与额为20万越南盾/份:战争伤残军人、病残军人、享受战争伤残军人等政策、因伤病导致劳动能力下降80%或以下的人员(包括1993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B类战争伤残军人),每月享受优惠津贴。
这一级别的津贴对象还包括:正在领取残疾津贴的战争伤残军人;烈士主要亲属代表(父亲、母亲;妻子、丈夫;子女;扶养烈士的人员);烈士家属代表(兄弟姐妹;经家属批准的烈士家属);对革命有贡献并每月领取优厚津贴的人员;感染有毒化学品并丧失劳动能力80%或以下并每月领取优厚津贴的抗战战士;被敌人监禁或流放并每月领取优厚津贴的革命抗战战士。
据chinhphu.vn/sggp.org.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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