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一届省乡祖国阵线干部工作准备的指示
根据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的最新指导意见,出席省、乡两级越南祖国阵线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和结构必须适合调整后的新行政单位。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刚刚颁布了关于在2025-2030年任期的省级和乡级越南祖国阵线代表大会上召开越南祖国阵线全国代表大会的指导方针,以迎接2026-2031年任期的越南祖国阵线全国代表大会。

据此,各级越南祖国阵线代表大会开展四项内容,包括:评估2024-2029年任期决议执行结果,制定2025-2030年任期方向和任务;讨论并为起草直属上级越南祖国阵线代表大会文件作出贡献,讨论并提出对《越南祖国阵线章程》(修订和补充)的意见;协商选举新一届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各委员会和职位;协商选举出席直属上级越南祖国阵线代表大会的代表团。
代表大会代表的正式组成包括::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现任委员(代表大会组织层级);分配给直属下级越南祖国阵线和同级成员组织的代表(如有);任命代表是经过协商和选举而介绍参加2025-2030年任期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的典型个人和人员。
省、乡代表大会代表结构和名额与调整后的新行政单位相适应,具体名额由同级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与越南祖国阵线代表大会各乡级代表合影:未合并的地区,代表人数不超过120人(相当于2024-2029年任期);合并2-5个乡级单位的地区,代表人数不超过200人;合并6个以上乡级单位的地区,代表人数不超过250人。
越南祖国阵线省代表大会:非合并地区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300 名(相当于 2024-2029 年任期);合并地区的代表人数最多为 350 名。
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代表名额,但不得超过上述名额的15%。
在特殊情况下,对于合并后的地方行政单位数量和现任委员会成员数量过多,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组织级常务委员会应报同级党委研究决定。
关于活动时间:公社级越南祖国阵线代表大会会期不超过1.5天,并应于10月31日前闭幕。省级越南祖国阵线代表大会会期不超过2天,并应于12月31日前闭幕。
关于人力资源:省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委员人数最多为120人。拥有156个以上乡级行政单位的省市,委员人数可增加,但不得超过30%。
特殊情况下,委员会委员人数不得超过当地现有公社级行政单位的人数。具体人数由同级党委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省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数为7至9人。
公社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有委员50-70人;常务委员会有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