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法》新指南将于7月1日起生效

春英 DNUM_ABZAHZCACB 11:03

政府刚刚颁布了第62/2021/ND-CP号法令(日期为6月29日),详细规定了《居留法》的若干条款(以下简称第62/2021号法令),该法令自7月1日起生效。

Lực lượng chức năng thực hiện các thủ tục cấp căn cước công dân (Ảnh: Quốc Tiến).
当局正在办理公民身份证的发放手续。图片来源:Quoc Tien

无暂住户口的人员应当立即申报暂住户口信息。

根据第62/2021/ND-CP号法令,该法令详细阐述了《居留法》的若干条款,自7月1日起生效,无临时住所的人员必须立即申报其住所信息。该法令详细阐述了《居留法》的若干条款,共包含六项内容。

特别令人感兴趣的是没有永久或临时住所的人的住所;证明合法住所的文件和证件类型、证明个人关系的文件和证件;删除永久和临时住所登记的记录和程序以及住所数据库。

具体而言,无固定住所或者暂住所的人员,应当立即向现居住地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居住信息。

户籍登记机关经检查、审查,发现需要申报户籍信息的,负责引导、要求公民申报。

此外,公民在办理居住登记时,还需提供下列证件之一证明其合法居住: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者土地附着物证明文件;建筑许可证;国有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国有房屋清算价款文件;购买、分期付款、接受赠与、继承等证明文件。

可以在居住数据库中搜索信息。

此外,根据第 62/2021 号法令,公民可以在居住数据库中提供和交换他们的信息。

户籍数据库收集并更新公民信息来源于以下来源:全国人口数据库;公民身份数据库;电子民事身份数据库;国家数据库及与户籍数据库共享的其他专业数据库;文件、证件、登记簿、户籍管理、户口登记记录、登记记录、户籍管理、公民身份记录、民事身份证明文件。

文件还对公民户籍数据库的信息进行了规定,共计32项内容,具体内容包括:户口簿号码;永久居留地、开始永久居留时间;注销永久居留事由及时间;身份证号码;姓、中间名、名字;出生日期;性别;出生登记地;籍贯;民族;宗教;国籍;婚姻状况;职业(人民武装部队除外);血型……

第 62/2021/ND-CP 号法令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取代 2014 年 4 月 18 日的第 31/2014/ND-CP 号法令。

据nhandan.vn报道
复制链接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居住法》新指南将于7月1日起生效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