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计划改组并减少3个机关和7个党组织。
在组织结构调整方面,南丹县计划减少县人民委员会下设的1个党委、2个专门部门,减少县委下设的1个党委、6个党支部。

12月16日下午,南丹县总结落实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2017年10月25日第18号决议《关于继续创新和改组政治体系,精简、有力、高效的若干问题》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和部署新时期政治体系改组计划。
本着“中央不等省、省不等县、县不等基层”在机构组织安排方面的精神,指导委员会总结了2017年10月25日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18号决议《关于继续创新和精简政治系统机构组织,使其有效高效运行的若干问题》的执行情况,南丹县主动指导咨询机构制定县政治系统机构组织安排方向计划。

具体而言,重组合并区委宣传部与区委群众动员部;合并自然资源环境部与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合并内务部与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
终止区干部保健和保护委员会的活动,并将其职能和任务移交给区委组织委员会、区卫生局和区卫生中心。

该计划还要求区教育培训局从劳动、伤残军人和社会事务部接管职业教育领域的组织和人员相关职能和任务。
卫生局承担社会保护、儿童、预防社会弊病等领域的职能和任务,这些职能和任务与劳动荣军社会部调来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包括领导和管理人员)有关。

组织成立两个新的直属区委的党委:区党委机关、群众组织、人民议会、区级司法机关党委(含区党委、政治中心、人民议会、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的咨询和支持机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区级民事判决执行办公室的党组织)和区级政府党委(含区人民委员会直属各专门机关/部门、区级公共服务单位的党组织)。
机构改革后,南丹县减少1个党委、2个隶属于县人民委员会的专业部门,减少1个隶属于区委的党委、6个党支部。

根据组织机构改革计划,南丹县组织机构改革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要求本着“不后退”的精神,集中精力实施,只讨论解决方案和有效的实施过程。
其中,编制安排不是机械性安排,而是重点审查继续精简各司局机构,精简人员编制,注重公正、客观、公开、透明地审查和评估干部队伍、公务员队伍和公务员队伍素质,安排和配备符合新时期任务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能力和素质的干部,促进行业、机关、单位和地区的共同发展。
与此同时,区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还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宣传工作,特别是调整单位要做好思想工作,动员广大干部、公务员和职工认同和支持调整精简工资制度的政策;注意做好本职工作,特别是不要影响群众和企业的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