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汝抵押了价值 430 亿的别墅,并要求将其归还给她的母亲。
玄如请求法院将位于广南省价值430亿越南盾的别墅归还给她的母亲,但事实上这处房产是她用来抵押借款的。
12月23日,黄氏玄如及其同伙的庭审继续进行,并讯问了多名相关权利义务人员,以解决民事上诉问题。其中,玄如的母亲阮氏郎女士提出上诉,请求法院考虑将广南省南海项目中价值430亿越南盾的别墅归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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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栋别墅是为之前抵押该别墅借钱的母亲收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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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女子是向吴某提供高额利息贷款但尚未被起诉的人员之一。后来,一审法院建议侦查机关以高利贷罪对她提起公诉。
当法官询问为何房产被抵押以及为何仍要求归还时,Nhu表示:“只是抵押了,并没有出售。” Nga女士的代表表示,Nhu已经还清了之前的贷款,并请求法官小组拍卖房屋以补偿损失。
在今天上午的工作会议中,法庭还对与本案被没收和扣押资产相关的多名人员进行了讯问。在结束讯问之前,主审法官光德宣要求Navi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前几天讯问中提出的借款合同有关,该合同规定员工将钱借给越南工商银行存入银行赚取利息。然而,Navi银行表示,该事件已持续很长时间,很难找到证据。
前 Navibank 资本部负责人 Doan Dang Luat 先生在回答人民法院的诉求时表示,Navibank 员工根据 Navibank 领导的决定,将钱汇到越南工商银行芽贝分行以获取利息。
该人士否认从玄如银行收取了合同外的94亿越南盾利息,并称这是Vo Anh Tuan(越南工商银行芽庄分行原副行长)根据资金调动合同支付给Navibank的款项。
当被告Tuan被传唤对质时,他否认了这一说法,并表示他不知道合同外的利息。与此同时,Nhu则坚称,这笔钱是他自掏腰包支付给Navibank官员的合同外利息,并多次交给Tran Thi So Quyen(Nhu的员工)交给Luat。
12月24日将进入辩论环节。
据越南快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