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的家伙仍然计划贩毒
“白色死神”给许多家庭带来痛苦。尽管法律严惩,但阮玉娣却因贪婪而屡屡重犯。值得一提的是,这名年轻人在狱中还曾计划贩毒。
年轻人犯错
阮玉娣(1996年出生,现住荣市南门坊)出生并成长于一个较为特殊的家庭。自幼由母亲抚养,缺乏父爱。由于未受过教育,被告人是文盲。
泰没有任何学历,也没学位,很快就靠在市场当搬运工维持生计。他说,靠着这份体力活,他每天能挣一百块甚至更少。早产儿出生,工作环境复杂,再加上缺乏勇气,泰很快就陷入了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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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仅17岁的阮玉娣因涉嫌非法贩卖毒品被判处4年6个月监禁。服刑两年后,他再次犯罪。因此,2018年,阮玉娣被判处24个月监禁。值得一提的是,阮玉娣在公安部第六监狱服刑期间,非但没有改过自新,反而计划出狱后买卖毒品。
起诉书称,阮玉娣在狱中结识了一名叫Cu的男子(老挝人,身份不明),两人商量约定出狱后互相联系买卖毒品牟利。
出狱一段时间后,2023年4月1日,泰打电话给古(Cu),订购了3公斤氯胺酮,价值5.5亿越南盾。为了确保毒品交易顺利进行,泰去银行把钱转给了他的同伙。
随后,阮玉娣邀请两名居住在荣市的朋友阮世英(1996年生)和阮红君(1995年生)陪同其携带毒品。三人商定计划后,于2023年4月3日晚在一处加油站集合,然后骑摩托车前往河静省的Cau Treo边境口岸地区。
在这里,Ty接下了从老挝人手里抢毒品的任务,而Quan和The Anh则停在路边。这时,Quan告诉The Anh:“回去的路上遇到交警检查站,打左转向灯比较安全,扔毒品的时候打右转向灯比较安全。”
收缴3公斤毒品后,三人返回义安省。途中,The Anh和Quan轮流运送毒品。当天晚上11点30分左右,三人抵达南丹县忠福强乡时,被义安省缉毒大队发现。The Anh立即将毒品袋扔进稻田逃跑,但被警方逮捕。Nguyen Ngoc Ty也被捕,而Nguyen Hong Quan则迅速逃脱。目前,该嫌疑人已被警方通缉。
代价
经上述行动,两名被告人阮玉娣、阮世英因犯非法贩卖毒品罪被提起公诉,并受审。在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均表现诚恳,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被告人阮玉娣称,他在狱中结识了这名老挝男子,后来从他那里购买毒品。至于购买毒品的5.5亿越南盾,阮玉娣称是自己攒的。然而,当法庭询问他长期服刑、没有稳定工作、家庭无任何资产等情况时,这笔钱从何而来时,阮玉娣却保持沉默。
被告泰在第三次出庭时,陈述了自己的困境和年幼的孩子,并请求法庭给予他活下去的机会。被告对自己的罪行表示悔恨。

该案的共犯被告人Thế Anh也承认与朋友一起购买毒品。该被告表示,由于他们是朋友,所以当Tý邀请他去买毒品时,他答应了。Thế Anh知道这违法,因为他之前曾多次入狱,但出于贪婪,他还是答应了。
合议庭认定,本案中,被告人Ty为主谋,The Anh为积极参与者,二人作用相同。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且毒品是其他社会弊病的根源,应予以严厉打击。
人民法院综合审理案件,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阮玉娣、阮世英无期徒刑。
泰在年轻时犯下连环错误后,仍未停止自我纠正。相反,他计划在狱中贩毒,藐视法律。因此,终身监禁是这名被告必须为其放荡的生活方式付出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