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个深陷“白色家电”泥潭的人的结局

陈武-当阮 February 9, 2025 16:03

罗文越(Lo Van Viet)染上了毒瘾,经常跟着他的前辈特鲁(Truyen)去买毒品。特鲁曾有三次前科。当特鲁邀请他去买毒品时,他立刻答应了。然而,那次致命的旅程却让罗文越直接进了监狱。

“志同道合”的夫妻

罗文越(1996年出生)家住新岐县义泰乡,家中有两个兄弟,排行老二。高中毕业后,他早早结婚生子。虽然已为人父,但他却不努力工作,反而染上了毒瘾。正因如此,罗文越于2022年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处12个月监禁。

出狱后,这位年轻的父亲依然无法摆脱“棕色仙女”的桎梏。他染上了毒瘾,又没有稳定的工作,经常跟着“前辈”胡明传(1979年出生,居住在新岐县义环乡)执行任务。此后,他经常用毒品作为报酬。他曾多次成为这个“背负”了3份犯罪记录的人的得力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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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时有3名嫌疑人。图片来源:CANA

胡明传(Ho Minh Truyen)个人经历恶劣,曾多次入狱。2011年,他开始触犯法律。同年,他被荣市人民法院以“盗窃财产”罪判处6个月监禁,缓刑。缓刑期满后,他没有努力工作,反而重操旧业。正因如此,2018年,他又因“赌博”罪被判处12个月监禁,缓刑24个月。

缓刑期结束前,Truyen又犯了“滥用信托侵占财产”的新罪,被判处12个月监禁。加上之前的缓刑,法院判处被告人Truyen共计24个月监禁。

Truyen因上述罪行服刑后,再次染上毒瘾。他从瘾君子变成了“非法贩毒”的受害者。正是Truyen引诱Viet走上犯罪之路。

为了贩卖毒品,2024年7月11日,胡明传(Ho Minh Truyen)打电话给罗春荣(Lo Xuan Vinh,1983年出生,家住归州县周风乡),要求订购一棵海洛因树和五包粉红扁豆,总价5200万越南盾。第二天,胡明传就通过银行账户汇款给罗春荣,让他买毒品。

Vinh随后联系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购买了1支海洛因和18包鸦片。购买毒品后,Vinh于7月17日晚联系Truyen安排取货。

当时,Lo Van Viet 正在 Truyen 家,听到了 Truyen 和 Vinh 之间的毒品交易。虽然他不知道两人之间有毒品交易,但当 Truyen 邀请他一起去买毒品时,Viet 还是答应了,因为他觉得 Truyen 买完毒品后会给他一些。

当晚深夜,尽管大雨倾盆,Truyen 和 Viet 还是决定去取“货”。两人骑着摩托车前往 Lo Xuan Vinh 家取毒品。取到“货”后,Truyen 开车时把毒品交给 Viet 保管。7月18日凌晨0点30分,两人行驶在路上时,警察示意他们停车。

这时,罗春荣迅速将毒品袋扔进运河。然而,他的举动被警方发现。根据嫌疑人的供述,警方对罗春荣发出了紧急逮捕令。

代价高昂

在对三名被告人罗春荣、罗文越和胡明传因“非法贩卖毒品”罪名受审时,被告人均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胡明传承认贩卖毒品是出于贪婪,因为他想不劳而获。胡明传表示,他知道贩卖毒品是违法行为,因为他曾多次入狱。

当被问及与被告人Truyen一起去买毒品的目的时,被告人Lo Van Viet表示,他去买毒品是为了吸食。该被告人表示,自己是吸毒者,所以Truyen经常给他毒品。因此,这次被告人Truyen邀请他一起去买毒品,他只是想满足个人需求。

Bị cáo Lô Văn Việt (giữa) và 2 đồng phạm tại tòa.
被告人罗文越(中)及两名同伙在法庭上。

被告人Viet承认,自己贩毒的动机并非出于贪婪。因为他此前没有与被告人Vinh联系过,也没有花钱贩卖毒品。

然而,被告的辩解并未被陪审团采纳。因为被告是具有充分法律意识的人。被告清楚地知道,买卖、储存和非法运输毒品均属违法行为。而且,被告本人也曾因毒品入狱,因此会清楚地了解法律的规定。因此,被告声称自己只是陪同被告Truyen,并未直接买卖毒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此时,被告人Viet表示悔恨,并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其刑罚。被告人解释说,他的孩子还小,需要父亲的照顾,因此请求法官依法考虑从轻处理。被告人还承诺将努力戒除毒瘾,以便在出狱后成为一名好父亲和好公民。

经全面审查,审判小组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罗春荣、罗文越、胡明传三人各20年有期徒刑。

沉溺于毒品,让罗文越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不仅是20年的牢狱生活,更是让亲人、妻儿伤心不已。罗文越第二次入狱时,儿子才刚过10岁,所以,父亲服刑20年后,儿子也已年近30。这意味着,罗文越没有亲眼见证儿子的童年和成长,也没有机会教导他。这就是被告人罗文越为自己的罪行付出的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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