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财源,保护发展森林
(Baonghean.vn)-3月20日上午,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在国会代表团农业与农村发展厅监督团工作会议上就2013-2018年期间省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预算外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政策法律的执行情况发表上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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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同志;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阮清贤同志;陈文茂同志。图片:Thanh Le |
增加财政资源
省森林保护发展基金成立于2012年,是国家金融组织,以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下属公共服务单位的机制运作。
据此,基金组织了基金资金来源的运营、管理和使用,用于支付森林环境服务费用(FES)、替代造林和组织基金活动。
森林环境服务有偿服务政策实施7年来,基金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森林保护发展工作,为林业社会化政策的实施做出了贡献。
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已累计筹集资金4235多亿越南盾,为服务森林管理、保护与发展创造了新的、稳定、可持续的非预算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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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兼省森林保护发展基金主席丁越红表示,森林保护发展基金需要拓展和挖掘收入来源,用于改善森林质量、发展森林生态系统以及促进木材加工产品出口。图片:Thanh Le |
此外,该基金还按规定筹集退耕还林资金,控制补植林资金的支出,为森林保护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迄今为止,该基金已为森林保护发展和管理活动拨款4147亿越南盾。
仅2018年,DVMTR用于森林保护和发展的资金就已超过1000亿越南盾。受益于DVMTR资金的造林面积已超过40万公顷,有助于基本覆盖需要保护的重要林区。
不足,纠结
会上,督导组成员要求该单位明确督导检查建议落实情况、财源拓展和利用情况以及在执行法律文件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困难、森林所有者的付费标准、森林环境服务付费缓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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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事判决执行局局长黄氏秋庄要求保护发展基金明确除DVMTR收入和向民众支付率之外的其他收入来源。图片:Thanh Le |
“按照规定,为替代特种用途林和防护林而进行的重新造林必须按规定种植树木。但实际上,重新造林主要种植的是相思树等本地生产树种,这不符合规定。”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党光红表示。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阮进林指出,在执行法律文件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足和困难,如:按照森林形成来源、森林质量、林型规划、森林保护难易程度等,适用16K系数支付森林环境服务费用仍不够充分,与实际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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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在安城县视察植树造林工作。图片:Thanh Le |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建议:“政府应明确整合机制,并制定规范森林保护资金来源整合的文件。加快与森林分配相关的土地分配进度。”
会议结束时,国会代表省代表团副团长阮青贤强调,森林保护发展基金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及时向全省提出实施建议,确保为保护和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森林质量以及增加人民收入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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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主任阮克林先生汇报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摄影:Thanh Le |
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建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重视将《森林法》深入民心。作为公共服务单位,根据路线图,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将以自主机制运作,因此该部门需要建立有效高效的组织架构,并制定解决方案,扩大基金的收入来源,用于改善森林质量等。
对于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建议,省国会代表团负责接收并汇总向国会、政府和相关部委、部门和行业提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