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土地属于人民
12月12日上午,总统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总统令,公布《土地法》、《修改和补充〈表彰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公民接待法》、《就业法》、《植物保护和检疫法》、《勤俭反对浪费法》、《招投标法》、《修改和补充〈消防法〉若干条款的法律》、《修改和补充〈武器、爆炸物和辅助工具管理和使用条例〉若干条款的条例》。
确认土地属于人民
2013年土地法共14章212条,比2003年土地法增加7章66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克服和解决了2003年土地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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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VNA |
2013年《土地法》在继续肯定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由国家作为所有者并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多规范国家权利的条款。
关于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义务的具体规定,如国家对土地使用者的保障规定;国家对少数民族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的宅基地和生产用地的责任规定;国家向人民提供土地信息的责任规定等。
2013年《土地法》创新了土地基础调查、规划、土地利用方案;土地划拨、土地租赁、改变土地用途;土地收回、补偿、扶持、安置;土地登记、发放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权证等内容。
不要使用模拟标题作为考虑奖励的依据。
该法修改补充了《竞赛表彰法》的若干条款,规定了更加具体的标准,适应当前竞赛表彰工作创新的需要。
现行《竞赛表彰法》共103条,其中修改补充了第一章至第六章共47条,增加了第91条a,修改了第四章、第五章的名称,重点修改补充了竞赛称号标准和表彰形式等制度,朝着提高标准、严格标准、不将竞赛称号作为表彰依据、避免表彰成果堆积等方向发展。
其中,该法对勋章、奖状、农民奖状、工人奖状、直接劳动奖状等奖励形式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对一般规定、奖励原则、竞赛表彰称号颁发权限、竞赛表彰称号的审议和授予程序以及奖励形式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该法自2014年6月1日起生效。
增强干部公务员接待群众的责任感
《公民接待法》共9章36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为适应当前公民接待工作的需要,该法规定了公民接待工作的责任,投诉、检举、建议、反映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接待办公室组织公民接待活动,机关、组织、单位公民接待场所,保障公民接待活动的条件。
此外,法律还规定,接待机关、团体代表来访投诉、建议、反映的,接待外国人来访投诉、检举、建议、反映的,比照接待公民办理。
该法规定加强公务员在接待群众活动中的责任,确保接待群众场所秩序和纪律,防止滥用信访、检举权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发生。
首次有关于就业的法律文件
《劳动法》共7章62条,规范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力市场信息、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评定与颁发、就业服务组织与运行、失业保险等5大类事项。该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越南首次出台就业法律文件,对所有年满1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需要的越南公民进行劳动规范。
这也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对劳动力市场信息进行规范,有利于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竞争激烈、透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关于失业保险基金,《劳动法》维持现行规定不变,但纳入并修改了国家支持额度的规定,规定国家根据每期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对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按月工资基金1%的最高限额支持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基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受国家保护。
补充一些病虫害防治原则
《植物保护与检疫法》新增内容基本是补充了一系列病虫害防治原则,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实施;可持续地采用病虫害综合治理措施,其中优先采用生物措施、使用抗病虫害品种、栽培技术措施、良好农业规范;使用农药必须遵循四项正确原则,确保有效、对人体安全、食品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系统。
该法还具体规定了一系列国家政策,如对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研究和应用生物农药、低毒农药、抗有害生物植物品种以及可持续病虫害管理措施的投资政策等。
该法共5章77条,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明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法的调整范围
《勤俭反对浪费法》(修正案)共5章80条,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调整和明确:在国有部门管理和使用国家预算、国家资本、国家资产、劳动力和工时等方面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在资源管理、开发和使用方面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在组织、家庭和个人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中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对应监管范围,该法规定监管主体包括三类:在国有部门管理和使用国家预算、国有资本、国有资产、劳动力和工作时间的机构、组织和个人;管理、开发和使用资源的机构、组织、家庭和个人;其他组织、家庭和个人。该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帮助越南承包商获得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2013年《招标投标法》共13章96条,是在对2005年《招标投标法》进行全面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法优先发展资源,为国内承包商赢得投标、为国内工人创造就业机会,为承包商和国产商品提供激励措施,以落实政治局“鼓励越南人民优先使用越南产品”的政策,同时逐步帮助越南承包商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实现自主经营,提高能力和竞争力,成为独立承包商,不仅在越南市场,而且在国际市场上执行大型、高科技、复杂的投标任务。
该法在简化选择承包商和投资者的程序、评估适当招标文件的方法、集中采购中选择承包商、选择供应药品和医疗用品的承包商等方面增加了一些新内容。
提高公民防火救火责任感
《修改补充消防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对消防法65条中的33条进行了修改补充,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法对机关、团体、户主和个人在指导、宣传、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方面的责任作了更具体、更明确的规定。
该法补充规定,严格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物质非法带入人员密集场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报告火灾,以及延迟报告火灾的行为。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火灾爆炸危险,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机关、组织和个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同时提高公民的防火、灭火意识和责任感。
扩大工业炸药生产经营许可主体范围
该法令修改补充了《武器、爆炸物及辅助工具管理和使用条例》的若干条款,自2014年3月1日起生效,将工业爆炸物生产和贸易许可主体扩大到由政府总理根据工贸部、公安部和国防部的要求指定的国有企业(此前,必须是政府总理根据工贸部、公安部和国防部的要求指定的100%国有企业)。
该法令为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下属的渔业监督部队补充了武器。
据越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