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被告因绿树项目被起诉
国家安全侦查局对涉及“违反招标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非法买卖用于向国家预算收付款的发票和文件”等刑事案件的1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11月17日,广平省警方表示,过去两天,该省警察调查安全局已起诉11名与该地区植树项目有关的嫌疑人。
其中9名被告人因涉嫌“违反招标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其中包括:陈文秀(1972年生,宣化县公共工程管理委员会主任)、阮友建(1971年生,布泽县公共工程管理委员会主任)、杨清海(1981年生,光泽县公共工程管理委员会主任)、范公甲(1971年生,巴东市公共工程管理委员会主任)、陈文宣(1964年生,广宁县公共工程管理委员会主任);阮越山(1972年生,黎水县公共工程管理委员会主任)、阮文思(1979年生,同海市建设与土地基金发展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阮泰山(1975年生,土地基金部主任)同海市建设与土地基金开发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管理与安置补偿)、张公原(1982年出生,同海市建设与土地基金开发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官员)。

两名被告人因“违反招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名被起诉,并被禁止离开居住地,他们是:阮怀南(1976年出生,布泽县投资、建设与土地基金发展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丁春进(1964年出生,明化县公共工程管理委员会主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