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与富寿乙醇案有关的四名被告
公安部刚刚以“违反建设工程投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名对富寿乙醇案涉案人员提起公诉、逮捕、拘留、搜查。
为扩大对发生在石油化学和生物燃料股份公司(富寿乙醇案)的案件的调查,11月14日,公安部安全侦查局对3人作出起诉决定,以“违反建设工程投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对其作出暂予拘留、搜查的决定,理由是:
被告人为:阮春水(1961年生),原石油化学与生物燃料股份公司项目投资部副部长;黄廷心(1981年生),原财务会计部部长;姜英俊(1975年生),原贸易部副部长;黎清泰(1960年生),原石油化学与生物燃料股份公司贸易部部长。
被告人阮春水。 |
被告人姜英俊。 |
被告人黄廷心。 |
同时,对石油化工生物燃料股份公司商务部部长黎清泰(1960年出生)发出起诉决定书、禁止其离开住所的命令和搜查令。
被告人黎清泰。 |
此前,6月21日,公安部安全侦查局以同一罪名对原石油化工生物燃料股份公司总经理武青河提起公诉,并予以临时拘留。
富寿乙醇项目是PVB股份公司于2009年6月启动的一个生物材料项目,旨在生产乙醇作为混合材料,用于制造生物燃料,占地50公顷(主要是富寿县Co Tiet、Tam Cuong、Van Luong-Tam Nong三个乡人民的稻田)。
该项目初始投资资本约为1.7万亿越南盾,后调整至2.4万亿越南盾以上。
据越南政府督察局称,富寿乙醇厂项目耗资逾1.534万亿越南盾,但截至2016年9月督察时,该项目仍未完工,且处于停滞状态。针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越南政府督察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部,以便进一步调查处理。
调查机关已澄清多项违法行为,对上述项目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