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涉嫌伪造Chi Khe水电站补偿安置记录的人员被起诉
(Baonghean.vn)- 越南义安省调查警察局刚刚下达了起诉决定,并执行搜查令,对四名犯罪嫌疑人(原昆强县周溪乡2/9村官员)的住所进行搜查,原因是他们在昆强县赔偿委员会犯有“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
8月17日,乂安省人民检察院核准上述决定,对乂安省侦查警察局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此前,2020年6月14日,乂安省侦查警察局作出刑事起诉决定,对被告人黎英德(1982年生),住河静省奇英镇,池溪水电股份公司职工,因在昆强县池溪乡低水位水电站项目补偿、扶持和安置委员会“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职务行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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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警察局侦查警察局已作出决定,对黎英德提起公诉,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照片:Duc Vu |
乂安省警方侦查局扩大侦查范围,对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包括陈文兴(1965年生)、阮氏怀(1974年生)、阮文明(1954年生)、阮红峰(1969年生),均居住于昆强县周溪乡,原为2/9村干部。
乂安省公安局经济警察局在初步调查中查明并澄清:由志溪水电股份公司投资的志溪水电项目于2010年4月5日获得乂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的投资证书,建设工地位于昆强县志溪乡卡河。
为实施齐溪水电站项目,昆强县人民委员会成立了齐溪乡低水头水电站项目补偿、扶持和安置委员会(简称“补偿委员会”)。黎英德是齐溪水电股份公司员工,于2014年4月16日被任命为补偿委员会委员。2014年4月22日,昆强县人民委员会决定,黎英德为补偿委员会工作组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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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被告人,原2/9村干部,因“滥用职权、执行公务罪”被提起公诉。 图片:Duc Vu |
自2014年4月起,赔偿委员会一直在制定财产补偿方案。2014年8月左右,黎英德和赔偿委员会的支援小组在昆强县周溪乡2/9村准备文件并清点财产。在执行过程中,黎英德与陈文雄先生、涂文明、阮红峰和阮氏怀女士商议并同意伪造多份补偿文件,并在村委会管理的、已承包给家庭的土地上虚报新增树木。
截至2015年6月24日,池溪水电股份公司宣布向包括上述虚假赔偿文件在内的个人和组织支付赔偿金,造成数亿越南盾的损失。这笔钱由黎英德和周溪乡2/9村四名原干部,即陈文雄、阮氏怀、涂文明和阮鸿峰共同承担。
调查过程中,乂安省警察局已追回嫌疑人利用伪造证件牟取的赃款。目前,该案件仍在乂安省警察局的调查侦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