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4名涉嫌伪造Chi Khe水电站补偿安置记录的嫌疑人
(Baonghean.vn)- 乂安省调查警察局刚刚发布决定,对 04 名被告(Con Cuong 县 Chau Khe 乡 2/9 村原官员)的住所进行起诉并执行搜查令,原因是他们在 Con Cuong 县赔偿委员会犯有“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
8月17日,乂安省人民检察院批准上述决定,对乂安省侦查警察局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此前,2020年6月14日,乂安省侦查警察局作出决定,对被告人黎英德(1982年出生),住河静省奇英镇,池溪水电股份公司职工,因在昆强县池溪乡低水柱水电站补偿安置委员会“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职务行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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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警察局侦查警察局已作出决定,对黎英德提起公诉,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照片:Duc Vu |
乂安省警方侦查局扩大侦查范围,对陈文兴(1965年生)、阮氏怀(1974年生)、阮文明(1954年生)、阮红峰(1969年生)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他们均居住于昆强县周溪乡,原为2/9村干部。
乂安省公安局经济警察局在初步调查中证实并澄清:由乂溪水电股份公司投资的乂溪水电项目于2010年4月5日获得乂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的投资许可证,建设地点位于昆强县乂溪乡钙河沿岸。
为实施齐溪水电站项目,昆强县人民委员会成立了齐溪乡低水头水电站项目补偿、扶持和安置委员会(简称“补偿委员会”)。齐溪水电股份公司员工黎英德于2014年4月16日被任命为补偿委员会委员。2014年4月22日,昆强县人民委员会决定黎英德为补偿委员会工作组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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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被告,原2/9村官员,因滥用职权、滥用职权被起诉。图片:Duc Vu |
自2014年4月起,人民议会一直在制定财产补偿方案。2014年8月左右,黎英德和人民议会支持小组在昆强县周溪乡2/9村准备文件并清点财产。在实施过程中,黎英德与陈文雄先生、涂文明、阮红峰和阮氏怀女士商议并达成协议,伪造多份补偿文件,并在村委会管理的、已承包给家庭的土地上虚报新增树木。
截至2015年6月24日,池溪水电股份公司宣布向个人和组织支付赔偿金,其中包括上述虚假赔偿文件,造成数亿越南盾的损失。这笔赔偿金由黎英德和周溪乡2/9村四名原干部(陈文雄、阮氏怀、涂文明、阮鸿峰)共同承担。
调查过程中,乂安省警察局已追回嫌疑人利用伪造证件牟取的赃款。目前,乂安省警察局正在进一步调查解决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