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挪用数十亿美元,被起诉并暂时拘留
由于网络和房地产投资,银行职员范桥雄负债约 200 亿越南盾,他挪用了客户数十亿越南盾的资金。
达乐省警察局调查处表示,该部门已决定对一名银行职员提起诉讼,并下令暂时拘留该职员以调查其犯罪行为。以欺诈手段侵占财产按照《刑法》第174条第4款的规定执行。
因此,Pham Kieu Hung(1995 年出生,居住于越南多乐省克朗阿纳县埃纳乡琼玉村)是越南国际商业股份银行(VIB 银行)多乐省分行的信贷员。

初步调查显示,范桥雄于2019年至2023年在该银行工作。2021年,范桥雄参与了线上投资(将投资资金存入线上虚拟交易平台)和房地产投资。起初,看到盈利后,范桥雄又借入更多资金进行投资。
截至2022年8月,洪的总投资额为46亿越南盾。然而,到2023年初,洪开始亏损,债务增加到约200亿越南盾,每月利息支出为8000万越南盾。
为了追回损失的钱,洪想尽一切办法,继续向其他人借钱。为了博取信任,洪诱骗客户伪造银行到期文件,以便向他人借款。到了2023年2月,由于许多人都在催债,洪伪造了贷款发放申请和债务确认合同(通过制作虚假表格并伪造客户签名)。
随后,洪某向VIB银行负责人出示了一份签字文件,授权将这笔钱转入他两位亲属的账户,以便这两人能将47亿越南盾转回洪某的账户。洪某用这笔钱偿还了债务,并继续在互联网上投资虚拟货币。
范乔雄的行为被VIB银行多乐分行发现。2023年6月15日,VIB银行多乐分行决定对范乔雄进行纪律处分,因其挪用客户资金而将其解雇。
调查期间,警方认定,2023年3月28日至4月6日期间,洪某谎称需要偿还银行贷款,并以此为由向多人借款,用于网络虚拟投资和偿还债务。其中,洪某向多乐省古姆加县一名居民借款15亿越南盾。到期后,洪某并未偿还,目前已无力偿还借款。
基于此,多乐省警察局调查处认定范桥雄的行为构成诈骗侵占财产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