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主任因环境污染被起诉
调查警察厅以涉嫌环境污染行为对裴光安(1984年出生)提起公诉,并对其实施了软禁。
此前,5月16日,同塔省公安局反腐败、反经济犯罪、反走私、反环境犯罪侦查局等警察部门组成的检查组配合公安部环境犯罪防治局及相关机构对位于新城乡的迪亚龙农业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有机基质”生产现场进行了环境保护法律执行情况行政检查,检查组组长为裴光安(1984年出生,居住于同塔省平行忠乡)。

当局通过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现场,芒果皮、籽堆肥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呈深褐色,散发出恶臭,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公司自然塘,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此外,记录检查显示,该公司仅获准在约 5,000 平方米的区域内经营。2,但实际总可用面积高达约28,000平方米2检查时,该公司在约 19,700 平方米的土地上储存了约 5,000 吨芒果皮和种子2。
经调查整理案卷,2025年7月28日,调查警察厅发布对此事立案侦查,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以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