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名女银行职员因伪造文件挪用17亿越南盾而被起诉。
该女子利用其银行信贷员的身份,伪造了许多房地产文件,以客户的名义创建贷款申请,挪用了 17 亿越南盾的贷款资金。
7月29日,岘港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局作出决定,对裴氏薇(32岁,居住于岘港市谭春乡)提起公诉并暂时拘留,以调查其涉嫌“犯罪行为”。伪造机构和组织的印章和文件以及“欺诈性侵占财产”。
根据初步调查,2024 年,当时在岘港市努伊城乡(Nui Thanh)一家银行分行担任信贷员的 Vi 通过网络订购了 2 份土地使用权证书、2 份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和 2 份抵押登记确认单,署名为努伊城土地登记处分行。

在获得伪造文件后,这名女银行职员以客户的名义创建了两份贷款申请,从而挪用了 17 亿越南盾的放款资金。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和澄清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