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名女银行职员因伪造文件挪用17亿越南盾而被起诉
该女孩利用担任银行信贷员的职务之便,伪造多份房地产文件,以客户名义申请贷款,挪用了17亿越南盾的垫款。
7月29日,岘港市经济警察局对裴氏薇(32岁,岘港市三春乡居民)作出起诉决定,并暂时拘留,以调查其“伪造机关、团体印章、文件以及“欺诈性侵占财产”。
经初步调查,2024年,时任银行Nui Thanh支行(总部设在岘港市Nui Thanh乡)信贷员的Vi通过网络以Nui Thanh土地登记处支行的名义订购伪造了2份土地使用权证、2份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和2份抵押登记确认单。

该名女银行职员获得伪造文件后,以客户名义创建了两份贷款申请,从而挪用了17亿越南盾的发放资金。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查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