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部案件中又起诉6人
7月25日晚,公安部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苏安佐中将表示,公安部安全侦查局刚刚对河内及其他省市领事局“行贿受贿”案中又有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据此,为继续扩大对发生在外交部领事局、河内和其他省市的“行贿受贿”案件的调查,7月25日,公安部安全调查局发布了关于补充起诉发生在河内和其他省市的“侵占财产”刑事案件决定的决定,对以下人员发出了起诉决定、临时拘留逮捕令、住所和工作场所搜查令:广宁省政府办公厅国际关系局专员阮梅英女士(1976年出生);河内市交通部国际合作局专员吴光俊先生(1984年出生);太平省公安部移民管理局原副局长陈文优先生(1961年出生);武士强先生(1986 年出生)原为兴安省公安部移民局官员,也被指控犯有《刑法》第 354 条规定的“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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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已被逮捕。 |
调查安全局还以“贪污挪用财产罪”(刑法第174条)起诉了海阳省卫生部预防医学司官员裴辉黄先生(1988年出生)。同时,还以“行贿罪”(刑法第364条)起诉了北江省鲁汉越南旅游贸易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黄龙豪华旅游客运公司总经理阮进孟先生(1970年出生)。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部侦查保卫局向上述6名被告人送达起诉决定书,执行拘捕令予以暂予羁押,并对上述6名被告人的住处、工作单位进行了搜查。
目前,公安部侦查保安局正在继续调查扩大此案,依法严格处置。
此前,5月6日,公安部侦查安全局以《越南刑法》第364条规定的“行贿罪”对ATA越南咨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阮氏祥炜(1980年出生)和G越南19有限公司董事阮氏勇行(1972年出生)两人发出起诉决定、逮捕令、住所及工作场所搜查令。
6月30日下午,公安部安全侦查局副局长陈青少将在2022年上半年公安工作情况和成效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领事局案件目前已对7名被告人以“受贿”罪名提起公诉,对3名被告人以“行贿”罪名提起公诉。陈青少将表示:“截至目前,调查显示,被告人收受贿赂金额达数百亿越南盾和数十万美元。但案件仍在调查中,各被告人收受贿赂的具体数额有待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