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DI公司总经理及其下属因涉嫌诈骗超过37000亿越南盾被提起诉讼
警方已对 GFDI 公司总经理阮光黄及其四名下属提起诉讼,调查其涉嫌从 7541 名客户处挪用超过 37000 亿越南盾的欺诈行为。
岘港市警察局已立案调查,并对GFDI投资咨询有限公司(GFDI公司)总经理阮光黄先生提起诉讼,指控其“欺诈性侵占财产”的行为。
针对同样的违法行为,警方还起诉了以下被告:财务总监阮杜达;财务部主管陈氏美幸;交易办公室主任兼副主任杜红茶和陈氏乔庄。
调查期间,警方确定 GFDI 公司获得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800 亿越南盾,其主要业务是管理咨询和投资咨询(不包括证券投资活动)。
公司总部位于岘港市锦丽郡和春街29/3号92号,并在多个省市设有12家分公司。
自 2018 年 5 月以来,该公司通过与岘港及其他一些地区的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来筹集资金。

为了赢得客户的信任并向公司贷款,阮光黄先生指示各分公司、销售部门和销售人员进行宣传并提供虚假信息,声称GFDI公司将把客户的所有现金流用于投资高利润项目,例如餐饮、消费品生产和商业……同时承诺按照已签署的合同向客户偿还本金和利息。
为了增强信任并吸引客户,黄先生指示GFDI公司出版广告刊物,开展多项营销活动来介绍上述投资项目,同时提供极具吸引力的贷款利率,远高于银行利率,例如1个月套餐(利率1.5%-2%)、3个月(利率2.5%/月)、6个月(利率3%/月)、9个月或更长时间(利率3.5%/月)。
然而,黄某在收到客户的钱后,却滥用了这些钱,主要用于贷款招揽活动的费用以及支付到期合同的利息。
初步调查确定被告人阮光黄从 7,541 名客户处挪用了超过 37000 亿越南盾。
黄先生的犯罪行为得到了被告阮杜达、陈氏美行、杜红茶和陈氏乔庄的支持和协助。
警方已审查并确定了 24 项资产和许多与挪用现金流相关的账户,以用于赔偿和补救被告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
京市公安局正在扩大调查范围,继续查明相关人员的角色;同时,继续审查并采取措施,追回被挪用资产的最大金额,以帮助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