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市场上卖活鸡鸭、宰杀家禽?
越南工贸部正在就《越南食品市场标准》草案征求意见。该标准规定了食品市场的技术要求和评估标准,以确保市场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该标准适用于规划区内的食品市场(河上水上市场除外)以及相关组织和个人。
其中,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工贸部草案要求,不得在市场上展示未屠宰的活畜禽;不得在市场上屠宰畜禽。
此外,草案还对消防、照明系统和环境卫生提出了要求。关于市场结构要求,草案规定:食品市场必须建成实体或半实体建筑,并保证至少五年的使用年限。此外,市场内不得积水、积水;不得设置受粉尘、有毒化学品或其他污染源等污染影响食品安全的场所。
工业和贸易部的草案还规定了对设施所有者和直接在市场上加工和交易食品的人员的要求。
因此,设施所有者和直接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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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在菜市场出售活鸡、活鸭的咨询。 |
草案明确规定:“在主管部门公布的腹泻疫情流行地区,直接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人员,必须进行粪便培养(检测粪便中引起消化系统症状和疾病的微生物——PV),且对该腹泻疫情的病原体和霍乱、痢疾、伤寒等细菌的检测结果为阴性;该项检测由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
对于市场上的食品经营企业,工贸部草案要求,标志上应清楚标明经营项目的名称、食品经营企业的全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市场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必须“取得食品加工经营安全合格证书或者向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作出食品安全承诺(按规定)”。
对于从事动物产品交易的机构,草案要求出售的动物产品必须加盖屠宰控制印章和/或持有兽医机构的检疫证书。
此外,动物产品陈列高度必须至少离地面70厘米,桌面必须采用耐用、防水、无污染、无腐蚀的材料制成,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和消毒;并有防止有害昆虫和动物的设备。
工贸部草案还明确规定,不得使用有毒物质保存产品;在销售前后,用清水清洗、消毒用于展示、过滤和盛放动物产品的设备、工具。
市场内的蔬菜水果经营者必须向国家主管部门承诺,不喷洒、浸泡或浸渍禁用化学品(未列入法规允许的化学品清单)来保存蔬菜水果;配备卫生的蔬菜水果展示和销售设备,确保质量和食品安全;不在市场内展示蔬菜水果。
越南工贸部国内市场司副司长黎越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标准仅用于鼓励应用。 “必须明确区分法规和标准。标准是为了鼓励组织和个人应用。国家法规必须立即发布并实施,否则就必须关闭。”工贸部一位代表解释道。 因此,传统市场食品交易的标准只是鼓励性的,以确保消费者能够更清洁、更安全地经营,并不禁止在市场内销售肉类、活鸡,也不禁止在市场内屠宰牲畜和家禽。 |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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