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讨不回债款,故制造事端殴打受害人,然后实施抢劫。
当9名嫌疑人无法收回债务时,他们上演了一出殴打2名受害者,然后抢劫其财产的戏码......以偿还债务。
10月6日,胡志明市第11郡警察局将一批年轻人的案件集中在一起,对潘日黄(2007年出生)、黄启明(2005年出生)、Tu Minh Dat(2007年出生,均居住在第3郡)、杨国辉(2006年出生,居住在第10郡)等5名年轻人进行“抢劫”行为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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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团伙三名骨干成员未果,便上演了一出打人抢财的戏码。 |
由于NVP(2007年出生,来自槟椥省)欠Hoang钱却一直没还,Hoang便将此事告知了他的团伙。该团伙计划“引诱”P出来抢劫他的财产……以偿还债务。
10月3日晚,黄某打电话给P,约他到鲁嘉住宅区(第11郡第15坊)的一家咖啡店见面,以偿还债务。P和一位朋友前往会面地点与黄某见面。三人正交谈时,早已等候的黄某等人冲进来,用头盔殴打P和他的朋友,并抢走了他们的两部手机。为了避免被发现,这群人假装偷了黄某的钱包和手机后离开。
Hoang和P到警察局报案。11郡警方与胡志明市刑事警察局配合,对抢劫团伙成员进行逐一调查和逮捕,揭露Hoang团伙的抢劫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