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病”骗局和好友的十两金币骗局
见Th女士容易轻信他人,Pham Anh Nguyet便编造了许多谎言,例如她的父母生病需要钱治病,需要办理“红皮书”借金银等。Nguyet用骗来的钱偿还债务并用于个人开销。
8月28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在义安省谭东乡的被告人范英月(1992年出生)提起一审,指控其犯有“以欺诈手段侵占财产”。
根据案卷记录,范英月前往荣市(旧)租摊卖水果,并结识了范氏诗女士(1960年出生)。见诗女士容易轻信他人,范英月便萌生了诈骗的念头。
起初,月小姐谎称父母生病住院,需要钱。每次借钱或借金子时,月小姐都会给Th太太写一张借据。

后来,由于生意亏损,四处借钱,又被催债,月又编造了其他理由。她谎称父母给了她一块位于旧清章县的22公顷林地,正在办理过户手续,需要钱才能完成。月还说有人想买这块地,并承诺卖掉之后会把钱还给T女士,还会给她一些钱。
相信月女士的话后,从2024年2月25日至2024年4月16日,Th女士给了月女士1亿越南盾和10两黄金(当时估价,黄金价值超过6.91亿越南盾)。月女士把黄金拿到金店去卖,换钱消费并偿还所有债务。
得知自己被Nguyet欺骗后,Th女士向警方报案。警方根据报案逮捕了Pham Anh Nguyet。由于Nguyet当时怀孕,因此获得保释。
庭审中,被告承认了起诉书中指控的诈骗罪行。被告供述,由于他发现Th女士为人轻信,借钱给别人很随意,所以多次实施诈骗。被告还供述,他用骗取的钱款偿还了债务、购买了水果以及用于个人开支。
事件被发现后,被告向受害人家属施压,要求赔偿Th女士超过2.6亿越南盾。受害人要求被告退还剩余款项。
合议庭认定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侵犯了他人财产。被告虽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却使用欺诈手段诈骗受害人,因此应受到严惩。
综合考虑案情,陪审团判处被告人范英月(Pham Anh Nguyet)11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诈骗侵占财产”。在民事诉讼中,法院责令被告人将赃款返还给受害人(扣除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