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党组织和党员素质审查评估:需要采取更同步、更严格、更有效的措施

根据中央政治局2018年3月8日第132-QD/TW号条例、中央组织委员会2019年10月18日第21-HD/BTCTW号关于各级党组织、党员、集体、个别领导、管理人员素质年度审查、评估和分级的指示,省委常委会于2021年10月27日颁发第61-KH/TU号计划,关于2021年对党组织、集体、个别领导、管理人员素质进行审查、评估和分级。

Ban Thường vụ Tỉnh ủy Nghệ An họp phiên thường kỳ tháng 8/2022. Ảnh: Thành Duy
乂安省委常务委员会于2022年8月召开例会。图片来源:Thanh Duy

可以肯定,各机关单位党委和领导集体准备和组织自我批评和批评工作基本确保严肃性、质量,严格按照上级程序和指示进行;将集体审查结果作为个人审查的依据;将个人审查结果补充完善集体审查。被建议审查的集体和个人认真准备报告,明确阐述建议审查的内容;按时组织审查,明确存在的局限性、不足之处及原因;同时,提出审查后需要克服的措施和路线图。集体和个人质量评估总体上得到认真开展,大多数单位优秀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因此,2021年审查和质量评估工作出现许多积极变化,取得了更加实质性的成果。

Hội nghị kiểm điểm tập thể, cá nhân Ban Thường vụ Đảng ủy Khối Doanh nghiệp (ảnh trên) và Ban Thường vụ Huyện ủy Con Cuông năm 2021. Ảnh: Khánh Hồng - Bá Hậu
企业集团党委常务委员会(上图)和昆强县党委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集体和个人总结大会。图片:庆丰-巴厚

但也有部分党委、党组织、党员、集体和个人领导、管理人员对质量审查考核的目的和意义认识不充分,主观臆断、领导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集体、个人审查准备工作不到位,审查不深入、不彻底,存在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怕冲突的现象;有的干部、党员没有自觉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和对工作任务的责任;有的集体、个人审查报告仍然泛泛而谈或以述功绩为主,对集体和个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的责任没有明确界定;有的地方集体审查没有与个人责任挂钩。

对审查中指出的和新出现的不足和问题,克服力度不够;存在一些前几年重复出现但尚未引起重视、没有制定彻底解决的方案和措施。一些地方对集体和个人的意见征集,特别是驻地意见征集,还停留在形式阶段。一些地方对个人的评定不属于同类评定,导致领导干部评优率偏高;一些单位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定的评优率超过规定。

Chi bộ Khoa Xây dựng Đảng, Đảng bộ Trường Chính trị tổ chức sinh hoạt thường kỳ. Ảnh: Mai Hoa
党建学院党支部和政治学院党委定期组织活动。摄影:梅花

根据中央党委办公厅2022年8月29日第4628-CV/VPTW号批示和中央组织委员会2022年10月18日第4264-CV/BTCTW号批示,在评估2021年各级党组织、党员、集体和个人领导干部素质审查、评估和分类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和局限性、不足之处的基础上,同时,接受中央关于进一步提高集体和个人素质审查、评估工作质量、确保工作实质和合规性的指示,乂安省委常委会刚刚颁发了2022年10月24日第131-KH/TU号计划,关于2022年各级党组织、党员、集体和个人领导干部素质审查、评估和分类工作。

为有效实施上述规划,需同步实施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党委和党员对年度质量考核评价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以此为契机,扎实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转变干部党员观念,在做好自我批评和批评的基础上,正确评估党组织活动质量和党员履行任务的成效。

 Chi bộ Minh Lâm (xã Nghĩa Lâm, huyện Nghĩa Đàn) tổ chức sinh hoạt chuyên đề theo Quy định số 08-QĐ/TU của Ban Thường vụ Tỉnh ủy. Ảnh: Hồng Quế
明林党支部(义丹县义林乡)根据省委常委会第08-QD/TU号规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摄影:洪奎

二是各级党委、党组织和党员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规定和指示精神,制定集体和个人考核方案,紧密结合考核内容,明确各项考核标准,作为考核评优评先的依据。要按照具体要求和标准,按照程序、原则和规定,开展多维度、严格、公开的考核,把个人素质考核评优与集体、与所在地区、机关、单位的政绩挂钩。

第三,各党委、各组织,首先,领导干部要模范做好自我批评,以责任心带头,主持对所在工作、生活和分管部门的党组织、党员、集体和个人的年度自我批评、批评考核和质量评估。审查过程要务实、民主,确保党委、各组织的战斗精神,结合个人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明确集体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对以前审查中指出的不足和缺陷没有彻底克服或者再次出现的情况,要追究个人责任。在审查中,要克服畏惧矛盾、回避矛盾、害怕冲突的心理,坚决维护正确的东西,坚决同错误的东西作斗争;要把审查工作与贯彻落实十二届四中、四中全会决议紧密结合起来;落实政治局05-CT/TW号指示,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榜样。通过自我批评,及早发现、预防和打击腐败、“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腐败和消极情绪的迹象。

四是在对质量进行审查和分类后,应立即制定计划,明确解决集体和个人的局限性、弱点和缺点的方案;定期评估克服的结果,特别是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的局限性和缺点;分配监测、组织检查、监督和督促克服和纠正缺点和局限性的实施。

Đảng viên tham gia phát biểu ý kiến tại sinh hoạt Chi bộ Đồng Trung (xã Đồng Thành, huyện Yên Thành), tháng 10/2021. Ảnh: Ngô Đình Viện
2021年10月,党员们在同忠党支部(安城县同城公社)会议上发表意见。图片来源:吴庭园

五是按照规定和上级指示,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质量考核分类,其中,按同类组划分,优秀任务完成率不超过被评为完成任务好的集体和个人总数的20%。

第六,上级党委要检查督促下级集体和个人质量考核评定和评等工作。对批评、自我批评不符合要求的集体和个人,要指导组织重新考核;对“优秀任务完成率”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要重新评等。

七是,各级党委、党组织、领导小组要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积极主动开展质量考核评估工作,确保按规定进度和时间。落实好向上级汇报制度,按规定建立和保存考核评估、集体和个人分级评定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