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对义安省总产值的贡献率接近7%。
(Baonghean.vn)——实施第13-NQ/TW号决议15年后,乂安省集体经济在质量和数量上都发生了积极变化。
4月12日下午,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总结落实越共九届一中全会关于继续创新发展集体经济和提高集体经济效益的第13-NQ/TW号决议15周年的报告(草案)。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指导委员会主任丁越红同志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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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概况。摄影:Xuan Hoang |
实施第13-NQ/TW号决议15年来,义安省集体经济在质量和数量上都发生了积极变化。
集体经济对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不断提高(2003年集体经济对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为4.8%;2018年预计达到6.8%)。
义安省党委、人民委员会已出台多项文件,对第13号决议、中央政府的结论和指示、《合作社法》等进行具体化和制度化,组织制定集体经济、合作社,特别是农业领域的革新发展项目和计划;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集体经济发展的各项主张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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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合作社联合会主席黎福安同志在会上发表意见。摄影:春黄 |
合作社提供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物质需要;信贷资金,满足生产经营的基本资金需要;工业和手工业合作社继续保持传统职业,并发展一些新兴职业。
国家对集体经济的管理不断加强,各级政府已着力解决集体经济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机制政策继续得到有效落实,为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社发展创造了条件,为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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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副部长及省领导视察南丹县南英乡清洁蔬菜生产合作社。摄影:春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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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林东 |
会议结束时,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要求计划投资厅认真听取意见,完善报告初稿,确保数据一致性。报告需具体评估合作社和合作社集团的运营质量,指出资金、土地、设施、人力资源等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符合实际运营情况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