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擅自使用债券资金,对乡人民委员会主席进行纪律处分
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刚刚因擅自使用债券资金修建通往其私人住宅区的混凝土道路而受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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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米长的水泥路直通公社主席家。 |
根据投票结果,区主席以警告的形式向 Dinh Thanh Tho 先生发出了国家纪律处分决定。
此前,明化县人民委员会成立了跨学科检查组,以核实和澄清Tho先生在实施乡村道路建设时在国家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许多违规行为,并擅自使用债券资金修建通往其私人住宅区的混凝土道路。
检查结论认定,Tho先生批准的乡村公路投资项目(5号路线)不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并且未经春化公社党委常委会同意而建设该项目。
明化县人民委员会主席裴英俊表示,连接村道与Tho先生家的水泥路长130米,这一段路也不在规划之内。
“许多通往人口密集住宅区的道路应该优先修建。而通往公社主席家的道路却被优先修建,因为那里只有几栋房子,这是不正确也不合适的。”段先生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