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打工的义安男子突然失去了房子和土地
六年前,丁先生回家乡探亲时,震惊地发现自家的房子被拆迁,土地被改成了一所幼儿园。原来,安和乡政府(琼吕县)擅自将丁先生的土地改到了别处。政府承诺给他的那块新土地至今仍未出现。
公社随意收回土地
在过去的六年里,陈巴亭先生(55岁,安和乡琼吕镇)发出了数十次投诉,敲开了所有政府机构的大门,但直到今天,他还没有收到政府非法没收其土地后的赔偿。
“我也很累。这件事是政府的错,我承认自己受了很多苦,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仍然拒绝解决这个问题,”丁先生摇着头说。
1996年,丁先生退伍后回到家乡,在乡中心省道旁买了一块地,既要盖房子,又要经营理发店。丁先生买的这块地面积有100平方米。2后面紧邻安和公社幼儿园。丁先生于1996年从琼吕县人民委员会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证。由于地处中心位置,商业便利,该地块目前被誉为“黄金地段”。

后来,丁先生去了南方谋生,房子由表哥武玉雄(Vo Ngoc Hung)照看。丁先生说,由于工作繁忙,很少回家。2019年,他回到家乡,惊讶地发现房子不见了,土地被改成了幼儿园的院子。原来,丁先生的土地自2017年起就被公社收回,用于扩建幼儿园。“公社政府收回了我的土地,但只和武玉雄先生合作,没有通知我。武玉雄先生也没跟我说什么。”丁先生说。
在与安化县人民委员会协商后,丁先生答应了政府的承诺,用这块地换取他的土地。2017年,安化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春贵先生谈及此事时表示,由于丁先生的房子被出租用于开办机械车间,校门口经常掉落钢铁,影响学生安全,因此当时的县政府决定拆除房屋,收回这块地,用于扩建校园。同时,用这块地换取丁先生的土地。“我们也只是单纯地认为这是有目的的。所以我们只和管理员武玉雄先生商量,请雄先生亲自拆除房屋。” 阮春贵先生说。
然而,许多年过去了,当地政府仍未兑现提供另一块土地来补偿丁先生的承诺。
“一开始我很生气,但我没有刁难。我花了3亿越南盾建了那栋房子,现在房子拆了,我不再要求赔偿,我决定把它捐出去。我只要求再给一块地,或者对公社收回的那块地进行现金补偿。如果现金补偿,我只需要12亿越南盾,现在在公社中心买地都很难了。至于再给一块地补偿,我要求的也不多,我甚至同意拿走老医疗站里那块没人想买的池塘地,但我买不起。”丁先生说。

琼吕县是否忽视了该指令?
尽管丁先生遭受了损失,并接受了地方政府交换土地的承诺,但他还是等了好几年,但政府仍然没有给他分配土地。丁先生随后多次向琼吕县人民委员会投诉,要求维护自己的权利。在2022年6月20日的公民接待会上,琼吕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黄文波先生批评安和乡人民委员会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土地交换,清理建设用地。同时,安和乡人民委员会受命主持听取各专门部门的意见,以解决这一问题,确保公民的权利。
2022年9月,在例行公民接待会上,琼琉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贵先生听取了丁先生的反思后,也发表了总结文件,其中“责成自然资源环境厅主持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安和乡人民委员会制定补偿和场地清理计划并落实后续工作”。
然而,当乡人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琼琉县人民委员会主席提出请求,要求乡政府批准并允许其对丁先生进行土地清理补偿,并向其提供新的居住用地时,县人民委员会并未同意。琼琉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于2023年7月向安化乡人民委员会提交了书面回复,指出:“在丁先生一案中,安化乡人民委员会在收回土地时,未按程序向主管部门提交土地收回决定,因此不存在以土地形式进行补偿的依据。因此,安化乡人民委员会的提议没有执行的依据。”

安化县人民委员会主席胡英勇承认,2017年安化县人民委员会与丁先生之间的土地交换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和指示。安化县人民委员会在没有琼闾县人民委员会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委托武玉雄先生拆除并收回丁先生的土地,这违反了《土地法》的规定。因为收回和分配土地的权力属于琼闾县人民委员会主席。 “因此,在完成土地清理后,从 2017 年到现在,公社人民委员会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进行规划并将新的住宅用地移交给 Dinh 先生,以确保该家庭的权利”,Dung 先生说,并声称该案件超出了公社的处理权限。
由于琼琉县政府未能解决问题,陈巴亭先生继续向省人民委员会投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在2023年8月定期公民接待会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听取了居民的陈述以及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和单位的意见后,认为公社收回丁先生土地用于扩建幼儿园校区的初衷是好的,符合民心。但公社的行为超出了其权限,不符合法律规定,侵犯了国家承认的公民土地使用权。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安和公社认真吸取经验教训;琼琉县人民委员会认真研究并明确个人和相关组织的责任。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琼吕县人民委员会研究处理陈伯亭先生非法征用的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合适的土地位置,安排安置人民,或在人民与政府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进行现金补偿。要求琼吕县于2023年9月15日前向省人民接待委员会报告处理方案,并通知人民;该问题必须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解决。
然而,距离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规定的最后期限已经过去了10个月,但琼琉县仍未彻底解决此案。
与此同时,在一年多前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公民接待会上,琼琉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黄文波表示,如果人民和公社不能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县政府将指示公社制定投资项目,继续扩大幼儿园校园,收回土地,并按规定对人民进行补偿......
谈及处理延误,黄文波先生表示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如果县里处理得慢,县里就要承担责任,”琼吕县人民委员会主席简短地说道。
事件起因于当地政府的违法行为,但多年过去了,民众至今仍未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而违法者也未受到任何处罚。
针对此事,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代表表示,通过检查和审查丁先生的诉求记录,发现琼琉县人民委员会并未根据规定权限解决此案。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建议,如果根据2013年《土地法》第62条的规定,存在收回土地用于扩建校门的依据,则应设立投资项目,并根据2013年《土地法》的规定收回土地(发布土地收回决定,制定计划,补偿、支持和安置陈伯亭先生的家人);其中,需要确定陈伯亭先生家人被拆迁土地上的资产价值,并按规定进行补偿。
若无土地收回依据,则责成安和乡人民委员会归还已收回的土地,同时,按规定确定丁先生家属被拆迁土地上财产的价值,并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