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林地是违法行为。
近日,在归合县安合乡,数百名来自Bo、Trong Canh、Cong、Na Phe等村的村民擅自闯入同合林业公司管理的262分区林区,砍伐树木,侵占土地。尽管林业公司已与各级部门协调,采取了多项预防措施,但情况仍然十分复杂……
(Baonghean)-近日,在归合县安合乡,数百名来自Bo、Trong Canh、Cong、Na Phe等村的村民擅自闯入同合林业公司管理的262分区林区,砍伐树木,侵占土地。尽管林业公司已与各级部门协调,采取了多项预防措施,但情况仍然十分复杂……
2013年4月起,Bo、Trong Canh、Cong、Na Phe等村的民众砍伐树木、侵占同合林业企业林地事件愈演愈烈。据归合县警方介绍,截至目前,被侵占林地面积已超过40公顷。侵占林地已导致同合林业企业与部分民众发生冲突,安全秩序受到破坏。具体而言,5月23日晚和26日晚,一些人趁护林员不在,破坏262、270分区护林站的财物,并向护林员发出恐吓信; 5月28日中午12点,一些人偷偷进入262分区,在Bo、Trong Canh、Cong村村民的林地上焚烧树木,砍伐3、4、7号林区的树木,引发约45公顷的大火。林业厅不得不动员全体人员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5月31日至6月3日,约60人分成4个小组,在262分区4区和7区,非法挖坑种植树木。当安全部队赶到现场时,这些带头人进行了辱骂和威胁……
6月18日,我们在262分区目睹了博村和班蒙水坝附近大片森林被焚烧的景象。262分区森林保护站的官员表示,情况仍然紧张。因此,林业站不得不从其他站增派12人,使人员总数达到15人,贵合县警察局也增派了3名士兵配合林业站的保护工作,但仍然难以阻止人们侵占和非法种植树木。目前,人们不再砍伐或焚烧森林,但凌晨3点左右,他们仍会出去挖洞非法种植树木。
安合乡党委书记陈文玉介绍,2012年中期,国家批准同合林业公司在262分区转为种植原料林时,发生了侵占林地的情况,但得到了阻止。2013年4月,当林业公司与一些农户签订了砍伐和清理森林的合同时,有人上门砍树侵占土地。主要原因是人们听说林业公司按照49/51机制与一些农户签订了种植合同;一些农户没有生产用地,想由林业公司承包种植林地,但不满意;在组织种植林业的过程中,林业公司没有与地方政府做好协调,没有公开宣传种植计划。陈文玉补充说,侵占林地的情况从博村开始,目前问题最严重的是中景村。
班蒙大坝附近的丘陵森林地区被非法砍伐和焚烧。
博村有66户人家,其中三分之一是泰族人,三分之二是京族人。据村长丁文阳介绍,大约有40户人家参与了土地侵占。在县人民委员会工作组来访,林场同意与有意向植树的农户签订合作种植合同后,大约有37户人家登记了合同。但是,农户希望政府和林场能够协调,解决合作种植土地的公平问题,不能出现有的多有的少的情况。丁文阳补充说,还有一些农户因为担心不公平,偷偷挖坑、非法种植树木。农户认为,事情解决了,就没有人能做什么了。博村党支部书记阮文雄在被问到时也证实了丁文阳的说法。
在中景村,情况要复杂得多。据村长丁越苏介绍,目前,村里的村民正在向主管部门请愿,要求将中景林场的林地完全移交给村民用于生产,因此,侵占林场土地的行为仍在继续。丁越苏给出的理由是,由于国家收回了这些土地用于建设蒙村湖,导致许多村民没有土地用于生产。丁越苏个人认为,这样做违法了。但他表示,如果林场一开始就组织村民承包,事情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复杂。因为他看到其他村的村民被林场承包了,而他们没有,所以他很生气……
经与同合林业公司合作,了解到该林业公司于2012年3月8日获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批准,在262分区规划种植原料林,面积超过144.2公顷。2012年,该林业公司仅种植了14.3公顷。2013年,在剩余区域开始种植时,一些农户前来阻拦并侵占土地。2013年1月28日,该林业公司向安合乡、农业部和归合林业保护局报告了这一情况。
事态愈演愈烈,以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魏清祥为首的县工作代表团来到安合乡开展工作。林场同意将主管部门批准转为原料林种植区的全部土地转为与有需要的农户合资承包经营。5月31日,林场向安合乡党委、政府和人民公布了这一政策:农户以砍伐、挖坑、施肥、栽植、养护等方式出资,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但不得超过49%;林场以材料、肥料、树苗、农药出资,最低出资额为51%;双方按出资比例互利。
县委书记高清龙与归合县领导交流了在安合乡收集到的所有信息,并表示,近期,县委正在深入指导解决这一问题。6月10日,县委常委会与相关部门、安合乡和同合林场进行了会谈。
对于安合乡,区委常委会要求其加强群众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土地、森林保护和发展的各项政策、法律;及时动员力量,严防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配合好林场,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进行造林;开展审查,明确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严肃处理违法干部和党员。要求在6月底前解决侵占土地案件,确保该地区的安全秩序。
对于同合林业企业,需要协调乡政府、相关部门和办公室,与农户达成协议,签订为期8年的合资合同(农户出资49%,林业企业出资51%);与职能部门签订合同,保护和管理森林,不让人侵占、种植森林、非法砍伐森林......
从安合乡发生的事件可以看出,侵占林场林地的行为是违法的,必须尽快予以制止。然而,相关各方也需要从此次事件中汲取许多教训。作为国家指定的林地管理和有效利用机构,同合林场需要与当地政府和民众进行更顺畅的协调,才能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林地。
安合乡政府要把林场与群众签订联营合同视为善意举动,积极宣传,动员群众做好配合工作;发现有人故意非法侵占林地时,要主动向上级报告,同时进行干预、制止,并依法严肃处理。
归合县虽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下达具体指示,但意识到地方当局无力处理此事,仍需迅速介入,避免该地区混乱不安全的局面持续下去。同时,应配合相关各级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和民众的土地使用需求,寻找逐步满足民众需求的方案,同时提高已分配给林场但尚未有效开发利用的林地的效益。
文章及照片:Nhat 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