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工作组,调查一名男子因离家出走而失去房屋和土地的案件。
琼琉县人民委员会成立了工作组,负责检查安和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同时,检查和审查与陈伯亭先生请愿书有关的文件。
成立检查组
10月28日,琼吕县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该地刚刚决定成立工作组,对阮富仲先生的案子进行检查和审查。陈巴亭(安和公社)。该小组共有7名成员,包括县人民委员会各专业部门的领导和专家。
工作组的任务是检查和审查陈伯亭先生提出的关于安和乡人民委员会从丁先生家征用土地扩建安和幼儿园校园的提议。
同时,检查安和乡人民委员会主席为落实县人民委员会2024年4月9日关于督促解决陈伯亭先生诉求的批示,现将有关材料及安化乡人民委员会2024年10月15日和2024年10月28日关于此案的审查结果汇报于案卷。工作组将在30天内汇报审查结果,并就处理陈伯亭先生诉求及相关内容的方案向县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

与此事件相关的是,琼琉县人民委员会在处理陈伯亭先生向该省国会代表团和乂安省人民委员会提交的请愿书方面取得了成果。
据琼吕县人民委员会称,落实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在2023年8月16日关于陈伯亭先生案的公民接待会结束通知中,地方着重指示专门部门依法研究并提出对丁先生土地收回及安置补偿的方案。为了使对丁先生土地收回及安置补偿有依据,必须制定并批准扩建幼儿园或清理537B省道交通走廊的投资项目,提请省人民议会批准土地收回决议,提请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年度土地使用计划目标,为实施奠定基础。
2023年9月13日,琼琉县人民委员会发文请示省人民委员会、自然资源环境部同意编制土地清理卷宗,并于次年将其纳入交通安全走廊土地规划;2024年1月23日,发文请示交通部将地块编号73、地图编号16(即地块编号1285、地图编号01、地图编号299)纳入交通安全走廊规划;2024年3月15日,发文请示省人民委员会、自然资源环境部批准省人民议会关于批准丁先生住宅用地所在地块及收回后预计分配给丁先生安置用地所在地块土地收回政策的决议。
自然资源与环境厅随即发来公文,要求琼琉县人民委员会征求交通部的意见,指导处理将上述地块纳入交通安全走廊规划一事,纳入至2030年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县级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报请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作为根据《土地法》规定收回土地的依据;2024年2月2日,交通部发来公文,回应丁先生的地块被纳入交通安全走廊土地规划一事,因为这不属于该厅的职责范围……
琼吕县人民委员会表示,“由于丁先生申请的地块位于537B省道的交通安全走廊内,因此无法确保设立扩建幼儿园的投资项目,因此,根据现行法规,收回土地、进行补偿和安置支持缺乏法律基础。”

如果土地来源合法,将归还土地
琼琉县人民委员会主席报告称,在审查土地登记和土地来源过程中,当地发现,1996年6月1日颁发给陈伯亭先生的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地块1285号、地图1(地图299)是在县人民委员会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之后,由安化乡原地籍官员添加的。该地块未在地图299上登记,且在乡政府的土地清单中,县人民委员会未承认陈伯亭先生的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不明确。在土地清单和地图299上,丁先生的土地为地块1284号。
因此,琼琉县人民委员会指示安化乡人民委员会组织对陈伯亭先生提出申请的地块进行检查、核实,明确土地使用来源和土地使用过程;明确分配给丁先生的地块为1284号地块或1285号地块;土地分配面积为40平方米。2或100米2,财务义务的履行情况如何;明确查明公社人民委员会于2017年拆除的亭子是武玉雄先生的财产还是陈伯亭先生的财产……
审查土地使用来源后,如陈伯亭先生已从安和乡人民委员会获得住宅用地但尚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则指导丁先生登记土地并准备文件,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024年10月15日,安和社人民委员会报告了核实陈伯亭先生的出身和土地使用过程的结果,并于2024年10月18日进行了补充报告,指出1996年,安和社人民委员会向陈伯亭先生分配了土地,土地使用费为200万越南盾。
丁先生的土地分配工作由当时担任安和乡土地管理官的陈伯坦先生代表安和乡人民委员会实地进行。分配土地时,没有土地分配记录;土地分配面积为100平方米。2;住宅用地。根据299号地图,Dinh先生的土地分配地点位于地块编号1284,地图页01,面积40平方米2以及地块面积编号1285地块01的部分,面积60平方米2陈巴亭先生被授予100平方米的土地。2位于1284、1285两个地块,公社地籍办公室调整为1285。
陈伯亭先生分得土地后,便在1285号地块的一部分上修建了理发亭,而当时他还没有使用1284号地块。当丁先生外出打工时,他便将土地和理发亭交给武玉雄先生管理,出租用于理发、养猪、圈养牛和焊接等业务。直到2017年,武玉雄先生擅自与安化公社人民委员会达成协议,拆除理发亭,将土地交给公社人民委员会,转而管理和使用1284号地块上已有理发亭的区域,由公社维修、使用并按年出租。
据报道,1996年,琼瑠县人民委员会向陈伯定先生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该证为农业用地。在乡人民委员会将住宅用地授予陈伯定先生后,陈伯坦先生又在自己的农业用地使用权证上附加了一块住宅用地,具体编号为1285号地块,01号地块(299号地图),面积为100平方米。2.在备注栏中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后增补土地出让”。丁先生的土地使用权证是在1996年获得住宅用地后,由陈伯陈先生更正的。因此,安和乡人民委员会将面积为10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分配给了丁先生。2对于地块号1284和地块面积1285的部分、地图页01、地图299,到目前为止,琼吕县人民委员会尚未颁发第一张土地使用权证书。
琼吕县人民委员会表示,通过查阅安化乡人民委员会关于陈伯亭先生诉求地块的由来和土地使用过程的记录和核实报告,安化乡保存的土地清单簿显示,陈伯亭先生的土地登记在地块编号1284、地图编号1(地图299)、面积40平方米。2住宅用地。安和乡人民委员会于1996年确定,已分配100平方米2 陈伯亭先生住宅用地(其中40平方米)2位于地块 1284 和 60 米处2(1285地块1号地皮299号地图部分内容)与土地清单记录不一致,没有土地分配文件,法律依据不明确。因此,琼琉县人民委员会成立了工作组,负责审查安和乡人民委员会的核查和解决程序,明确丁先生分配土地的位置和面积。

琼鎏县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县人民委员会将在审查后指导最终解决陈伯定先生的诉求。因此,关于土地问题,如果确认安和乡人民委员会已为陈伯定先生分配了10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2如果有费用,目前的状况是,根据公社的报告,公社幼儿园校园外有一部分亭子在使用中,一部分空地和花坛,那么安和公社人民委员会将设立标记,并将土地面积归还给丁先生使用(安和公社人民委员会和陈伯亭先生有其他协议的情况除外)。
关于丁先生2017年被拆除的房产,安和乡人民委员会将组织丁先生与他会面,商定赔偿事宜。如无法达成协议,将指导丁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琼闾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黄文波在报告中指出:“由于案件情况复杂,涉及非法土地分配、非法土地和财产清理协议以及相关文件不齐全等问题,处理必须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因此核查和处理工作尚未按时完成。琼闾县人民委员会将尽快核查、完成,并指示安化乡人民委员会依法尽快处理陈伯亭先生的诉求内容。”
之前,义安报有报道称,1996年,陈巴亭先生购买了一块100平方米的土地。2 安和乡人民委员会的土地使用权证上有记录。2017年,在他不在当地时,安和乡人民委员会擅自征用了他的土地,用于扩建幼儿园,但至今仍未对其家人进行赔偿或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