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假冒官员敛财的伎俩

安琼 DNUM_CJZABZCACE 18:32

(Baonghean.vn)——黎光和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没有招聘平台,于是他“打造”了一个声望的幌子,利用受害者找工作的心理来侵吞财产。不仅如此,黎光和还使出浑身解数,欺骗他的兄弟和朋友……

从投诉中...
2018年底,刑警局接到河静省香溪县香溪镇MH女士的报案,称其被一名叫黎光华(Le Quang Hoa)的人诈骗,挪用了2亿多越南盾。MH女士称,2017年,她经熟人介绍认识了黎光华。黎光华得知MH女士的女儿刚毕业,正在找工作,便自称是内政部官员,可以“帮”MH女士在乂安省计划投资厅乂安经济项目委员会找到一份工作,工资为5亿越南盾。
MH太太信任Hoa,给了Hoa一些钱,并帮她申请了女儿的工作,但预约之后,Hoa仍然没有来上班。MH太太打电话询问,但Hoa躲了过去,并断绝了联系。Hoa知道自己的行为被曝光后,为了不让受害者报警,退还了2.7亿越南盾给MH太太,并承诺会归还剩余的钱。然而,此后,Hoa却一直“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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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没有稳定的工作,Hoa 仍然接一些工作来骗取受害者的钱财。照片:档案。

与此同时,该地区多个县(例如昆强县、义禄县等)的警方调查机构也收到了多起与MH女士案内容相同的投诉。这些投诉均指称,他们在黎光华的安排下跑腿赚钱。乂安省公安局刑警局认定此案为有组织的诈骗案,并协同各县警方核实并确定嫌疑人。
主要嫌疑人是黎光华(Le Quang Hoa,1980年出生),居住在义安省昆强县奉溪乡。据了解,案发时黎光华处于失业状态。尽管黎光华四处漂泊,没有稳定的工作,但他建立了完善的掩护,与一些有社会地位的人关系密切,从而获得了工作机会。黎光华通过“卖唾液”从许多需要工作的人那里挪用了数十亿越南盾。
不仅像 MH 女士这样的陌生人,而且 Hoa 也进行诈骗,财产侵占他的兄弟和朋友。阮KT先生(居住在义禄县)是Hoa的高中同学。2017年7月的一次见面中,当Hoa介绍自己目前在义安省内务部人事组织部工作,可以为任何有需要的人申请工作或调动工作机会时,T先生毫不犹豫地信任了这位同学。
T先生请求Hoa将他的嫂子(同塔省的一名教师)调到义禄县担任教师。Hoa开出了3亿越南盾的价格。
2017年8月25日,应Hoa的要求,T先生将其嫂子的工作调动申请转交给​​Hoa。Hoa收到申请后,虽然一直留在家中,但他还是给T先生发短信,称申请已获得义安省教育培训厅的批准,因此要求T先生将钱转给Hoa完成相关手续。2017年8月29日,T先生向Hoa的账户转入了3亿越南盾。Hoa挪用了这笔钱后,将其全部用于个人开支。
2018年7月26日,黎光和继续向T先生谎称其嫂子已获得工作调动的特别考虑,并要求他额外支付4000万越南盾,以申请获得接受该工作的决定。T先生继续向黎光和转账4000万越南盾。黎光和共从T先生处挪用了3.4亿越南盾。
不仅如此,Hoa还“吹嘘”自己是一名警察,在荣市工作,人脉广泛。两人相识多年,每当阮翠H.女士(荣市居民)寻求帮助时,Hoa总是竭诚相助,因此H.女士非常信任他。2017年初,得知H.女士的妹妹需要工作,Hoa便表示愿意出资3亿越南盾,帮助H.女士在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找到一份工作。
H女士信任Hoa,在自己家中将全部文件和3亿越南盾交给了Hoa,Hoa承诺将在2018年5月左右做出决定。然而,截止日期到了,却没有工作,她也无法联系到Hoa,H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向警方报案。
侦查机关查明,黎光和利用上述手段,自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骗取、侵占义安省、河静省11人的财产总额近30亿越南盾。
…公然的伎俩

2019年3月,乂安省公安局刑事警察局核实并整合证据后,对黎光和(音译)发出逮捕令,以配合调查。黎光和在调查机关初步承认其以求职为名,侵占受害者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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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光和因“侵占财产罪”被判处17年有期徒刑。图片:档案。

由于没有稳定工作且个人负债累累,在得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直属各部门、机关、分支机构招收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政策后,胡花便有了诈骗、侵吞财产的意图。为了实施这一意图,胡花先后冒充乂安省内务部官员和荣市警察局官员,与乂安省人民委员会直属各部门、机关、分支机构的有职权人士关系密切,为省内众多国家机关人员申请职位,并要求将全国各地的省市人员调往乂安省工作。
嫌疑人没有稳定的工作,但总是装作彬彬有礼、事业有成的样子。为了让受害者更容易上当受骗,黎光和总是在社交网络上炫耀自己与权贵人士的关系和熟人,比如与权贵合影,或定期发布自己生活富足、与众多权贵人士出入咖啡馆的照片。不仅如此,为了掩盖身份,黎光和不惜斥资租一辆豪车,亲自驾驶与客户见面。
据范文功先生(阿和的邻居)说,在家乡,阿和非常聪明、善于交际、性格开朗。阿和的父母都是农民。然而,由于阿和在外地学习和工作,他很少在当地生活。这件事发生后,许多邻居也感到非常惊讶。
法庭上,被告对起诉书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至于他挪用受害者资金的具体数额,何某只表示已将其用于个人开支,但并未透露更多细节。这让在庭审现场的受害者们感到极为不安。
受害者在法庭上要求黎光华归还他挪用的钱财。许多受害者表示,为了还钱,他们不得不四处借钱,现在还在支付利息,生活被彻底打乱,他们因为相信了骗子而痛苦不堪。据了解,本案受害者都认识黎光华,并且是朋友。因此,被黎光华明目张胆地骗取钱财,让受害者更加心痛。
阮文强儿子的老师阮文强说:“听说阮文强会帮我妹妹找工作,我就很信任她。那段时间,我们甚至还一起吃饭、聊天,但没想到阮文强竟然欺骗了儿子的老师。”
据悉,2008年,黎光和因“侵占财产罪”被荣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他出于贪婪,不顾一切地诈骗并侵占了多人的财产。被告人侵占受害人的金额巨大。然而,受害人也存在轻信、不慎重考虑等过错,导致“财物损失”。合议庭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以“侵占财产罪”判处黎光和有期徒刑17年,并责令被告人退还其侵占的受害人全部财产。
人民法院也借此建议广大人民群众以此案为鉴,提高警惕,避免被坏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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