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修改表决及信任投票决议

May 9, 2014 13:36

(Baonghean.vn)-5月9日上午,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在荣市举行会议,听取对《关于对国会、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务进行信任投票和表决(修订)的决议草案》的意见。省委委员、国会代表团团长范文晋同志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组织委员会主任、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任阮友林同志以及各部门、各行业代表出席会议。

Các đại biểu Quốc hội và đại diện sở, ngành tại buổi lấy ý kiến góp ý
会议现场

根据国会关于进行信任投票的第35/2012/QH13号决议,国会第五次会议对国会选举或批准的47个职位进行了信任投票;63个省市人民议会对907人进行了信任投票,县级人民议会对6664人进行了信任投票,乡级人民议会对58488人进行了信任投票。信任投票分为高信任度和低信任度三个等级,总体而言,信任投票达到了既定目标和要求,是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工作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

Đồng chí Nguyễn Hữu Lậm, Trưởng Ban Tổ chức Tỉnh ủy, Trưởng Ban pháp chế HĐND tỉnh phát biểu
省委组织部部长、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席阮友林同志发表讲话。

但信任投票是首次组织,没有先例和经验,因此仍然存在局限性和困难,并未涵盖所有实际情况。基于对困难的评估,国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同意向国会报告暂时停止投票和进行信任投票,并着手修改和补充规范此问题的第35号决议。根据起草委员会起草并经国会审议的关于进行信任投票的修改决议草案,信任投票决议共19条,包括4个部分:关于投票范围和主体的规定;信任投票的时限和时间;信任投票中的信任评估级别以及其他一些问题。

会议上,代表们根据决议草案提出的方案,就是否扩大对省级和县级人民委员会下属各专门机构负责人的信任投票范围,同时缩小对民选机构负责人的信任投票范围并不再进行信任投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关于信任投票期限,一些代表同意每年或每届任期进行一次信任投票,但也有人认为信任投票应每届任期进行两次,分别在任期第三年开始和第四年年末进行;信任投票级别应改为“信任”和“不信任”两级,而不是目前的三级……

此外,代表们虽然赞同方案草案,但建议在人民委员会委员和委员中增加对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信任投票;明确具体地规定每个必须信任投票的人员;不应将“其他职位”规定得相当笼统,因为该领域的指导仍然非常缺乏。如果超过半数至三分之二的代表投票表示“不信任”,则必须辞职或由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同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审议决定,并报人民议会最近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后予以解职;建议每届信任投票两次;对被信任人的评估报告必须遵循统一的格式,确保诚实、客观,并对其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Đại diện UB Mặt trận Tổ quốc tỉnh phát biểu ý kiến
省祖国阵线委员会代表发言

会议还提出,省、区人民议会的信任投票和表决,应由省、区人民议会自行规范;国会应予以指导;省人民议会信任投票的范围越广越好……

Đồng chí Phạm Văn Tấn kết luận, tiếp thu các ý kiến góp ý
范文晋同志最后接受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结束时,范文晋同志强调,尽管准备和收集意见的时间很短,但各位代表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对决议草案提出了高质量、有针对性的意见。省国会代表团将收集、整理各位代表的上述意见,并在即将召开的国会会议上提交国会审议。

阮海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征求意见修改表决及信任投票决议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