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买“红皮书”诈骗挪用数十亿越南盾
洪某“吹嘘”自己能办理土地手续,骗取众多受害人的信任,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后,又通过网络购买“红皮书”实施诈骗。
9 月 10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黎青雄 (1991 年出生) 一案进行一审审判,被告人黎青雄家住乂安省演州县演祺乡,犯“侵占财产罪”以及“伪造机关、组织文件;使用假印章和机关、组织文件”。

黎青雄是一名赌博成瘾者,没有稳定工作。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期间,黎青雄为了个人开销和网络赌博的资金,提供了大量能够办理土地手续和文件的虚假信息,骗取了7名受害人的钱财。
洪某收受被害人钱财后,未办理土地证发放、分割地块等相关手续,而是全部用于个人开支。
侦查机关查明,黎青雄利用上述表格,多次诈骗、侵占7名受害人,共计25亿余越南盾。
实施诈骗后,洪某担心被人发现,伪造了土地使用权登记收据,用假的演州区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印章在假收据上盖章交给受害人。
此外,洪某收受另一名受害人钱财后,并未按承诺办理土地手续,而是将钱全部挪作他用。在该受害人屡次催促其制作“红本”以掩盖其诈骗行为后,洪某在脸书上订购了两张土地使用权证,并交给该受害人。
在证人席上,被告人承认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行为,被告人表示,因嗜赌成性,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却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
被告人表示,目前自己无力偿还受害者所欠债务,但承诺出狱后会偿还受害者。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险性,本案中,被告人具有累犯、两次以上犯罪、对70岁以上的人实施犯罪等加重情节。
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后,以“诈骗罪”判处黎青雄有期徒刑16年,以“伪造机关、团体文件罪”判处黎青雄有期徒刑6个月,以“使用伪造印章、机关、团体文件罪”判处黎青雄有期徒刑6个月。
加上此前因“贩卖违禁物品罪”被判处的20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洪某共需服刑18年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