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部门同意从下一个运营期开始提高运输成本和燃油附加费。
汽油从工厂到港口的运输成本和汽油基准价格中的国内溢价将会增加,以减轻汽油企业的负担。
![]() |
工贸部和财政部已协调审查并同意调整运输成本和附加费,以确保其准确反映实际发生的成本。说明图 |
该机构表示:近日,集中在芹苴、安江、平福、多乐等多个省市出现了多家汽油零售企业要求停业或暂停营业的现象……
工贸部国内市场司解释称,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自2021年底至今,石油企业成本大幅上涨,重点企业缺乏足够的资金进口商品,因此主要维持供应分销系统所需的商品和维持必要的库存储备。许多企业大幅降低销售折扣,限制从零售代理商处采购许多商品,导致零售企业亏损经营。
此外,近期的暴雨洪涝灾害也对企业发货造成部分影响,导致部分地区出现停运或局部供应短缺的情况。
确保准确反映实际发生的成本
针对上述情况,工贸部已指示重点贸易商、石油经销商积极寻找货源,制定进口计划,严格执行工贸部批准的2022年石油总进口量分配计划和重点贸易商最低进口量分配计划,确保国内市场石油供应充足。
同时,2022年10月6日,工贸部、财政部联合审议同意调整2022年10月11日汽油价格管理期内汽油产品基准价格中汽油从工厂到港口的运输成本和贴水水平(以每升计算给主要企业的佣金率,主要企业以此为基础计算给零售企业的佣金),以确保其准确反映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帮助企业提高汽油分销系统中的贴水率,将对汽油价格和政府控制通胀的影响降至最低。
这被视为一个重要的解决方案,石油协会已多次向财政部提出该建议,但尚未得到解决。
工贸部还要求越南国家银行指导商业银行出台扶持政策,在信贷额度、优惠利率等方面为石油企业创造便利条件,帮助石油企业降低财务成本,增加从国外进口石油资源,从国内产地采购石油,确保市场石油供应充足。
建议主力交易者合理分享利润
此外,为确保国内市场石油供应充足、持续,工贸部发布第6192/BCT-TTTN号批示,要求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协调、指导本地区国家管理机构和石油贸易企业落实以下任务和措施:
一是建议各地石油企业不要中断经营体系内的石油供应,保持石油零售店的销售活动。
二是建议区域内石油主要贸易商、分销商与石油代理商、石油零售店合理分享分销体系的货源和利润;零售企业、代理商、石油商店要分担石油主要贸易商、分销商近期遇到的困难。
三、指示国家管理机构密切监督该地区零售汽油店的汽油销售情况,确保汽油销售业务不中断;要求该地区的汽油企业承诺严格执行第83/2014/ND-CP号法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