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持有爆炸性烟花爆竹被判处2年6个月监禁

玉梅 January 30, 2021 07:20

(Baonghean.vn)——在审判中,被告人如实承认了起诉书中指控的全部罪行。

宜禄县人民法院近日对被告人阮文团(Nguyen Van Doan)因涉嫌储存违禁物品一案进行流动审判,被告人阮文团于 1981 年 8 月 18 日出生,住库阿罗镇宜新坊 3 号。
Bị cáo Nguyễn Văn Đoàn tại phiên xét xử. Ảnh: Ngọc Mai
被告人阮文Doan在庭审中。照片:玉梅

据起诉书称,2020年11月9日晚7点30分左右,在义光乡忠进村义光乡门前一带,义禄县公安局工作组在检查时,发现阮文团正在藏匿毒品。爆炸物非法的

经过搜查,工作组缴获了5箱鞭炮,共计75箱鞭炮,总重量为100公斤,嫌疑人称这些鞭炮是他购买的,用于节假日和春节期间使用。

经审理,被告人阮文团对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一审判处被告人阮文团有期徒刑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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