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持有爆炸性烟花被判处2年6个月监禁

玉梅 DNUM_DAZABZCACB 07:20

(Baonghean.vn)——在审判中,被告人如实承认了起诉书中指控的全部罪行。

宜禄县人民法院近日对被告人阮文团(Nguyen Van Doan)因涉嫌储存违禁物品一案进行流动审判。阮文团生于 1981 年 8 月 18 日,住于门罗镇宜新坊 3 号。
Bị cáo Nguyễn Văn Đoàn tại phiên xét xử. Ảnh: Ngọc Mai
被告人阮文Doan在庭审中。照片:玉梅

据起诉书称,2020年11月9日晚7点30分左右,在宜光乡忠进村宜光乡门前一带,宜禄县公安局工作组对正在藏匿毒品的阮文团进行检查,并将其抓获。爆炸物非法的

专案组搜查后,缴获5箱鞭炮,共计75箱,总重量100公斤。嫌疑人称,他购买这些鞭炮是为了在节假日和春节期间使用。

经审理,被告人阮文团对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一审判处被告人阮文团有期徒刑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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