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到省内半山区询问土地证发放工作,区领导一脸愁容,仿佛在自言自语:“福分有很多种,要知道哪些是福,哪些是祸,要避开。吃了福,就会死……”
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仍然一脸愁容地回答:“我们区有个土地官员卷入了丑闻,刚刚被警方拘留协助调查……”。鼓励他,手有长有短,每个家庭只有两个孩子,但不是所有父母都能管得住。作为公务员,他们懂法律,犯了错,自己要承担责任,怪谁呢……
他点点头,心知肚明,但还是感到难过。然后他坦言,土地管理工作,尤其是土地使用证的发放,是一项艰巨而敏感的工作,充满诱惑。因此,每周、每月、每季度……区人民委员会都在会议上,甚至以书面形式不断提醒和警告;区委还专门下发了指示,要求对从事这项工作的公务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我个人是分管这一领域的领导,因此我多次向同事们开诚布公。土地是人民最大的财富。土地使用证体现了这一点,所以人民非常需要它。作为一名干部,我必须遵守规定,满怀热情地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拥有自己的土地。如果人民感谢我,那就算是一种奖励,没有人会批评我。但利用职务之便刁难别人,勒索钱财,那这些钱就是一种奖励。参与其中迟早会送命,没人能救你。我以为只要我多提醒你,这样坦诚相待,别人就会听,我也不会惹上官司。谁能想到,我还是会被抓……

听着他沉重的思绪,我想起国会请愿委员会副主任刘平戎先生在参与修订《土地法》评议时发表的意见。他认为,2013年《土地法》存在缺陷,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造成了巨大影响,为官员和公务员的堕落、腐败和不良行为提供了温床。阮先生说:“或许没有比土地腐败更严重的腐败,也没有比土地浪费更严重的浪费。因此,不尽快通过(修订)《土地法》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是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
他承认,《土地法》中仍有一些条款与实际生活脱节,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导致了国会请愿委员会副主席所提到的情况。例如,在他所在的地区,土地使用权证的发放工作也面临困难,例如,处理土地使用来源不明确的记录;2004年7月1日之后至2014年7月1日之前越权划拨的土地,但在划拨前,当地已有房屋和住宅用地;将土地用于其他公共工程的情况;以及越权划拨土地,已缴纳土地使用费但收据无效,或收据有效但已遗失,土地划拨机构不再持有证明已缴纳土地使用费的记录和账簿等情况……因此,他表示:“有很多实际困难需要通过修改《土地法》来解决。”

但他总结道:“通过我区以及其他一些区土地官员涉法事件,我们可以看到,最重要的关键还是人。我们必须继续重视端正社会公德,必须采取措施帮助官员认识到自己职位的价值,让他们不敢丢掉这个职位。如果我们只修改完善法律,而不改善社会公德,那么仍然会有很多官员涉足……‘指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