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通过诈骗销售假黄金,一个月内就赚了5亿越南盾

怀文 DNUM_BJZAEZCABI 08:47

广南省多家金店因从假金贩手中购买假手镯、项链而“落入圈套”,仅一个月时间,这些人就盗取了5亿越南盾以上。

主题为潘文欢和邓氏和琰。

广南省人民法院刚刚开庭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潘文欢(1985年出生,住昆嵩省多莱县芒香乡)有期徒刑15年,邓氏和琰(1985年出生,住嘉莱省波来古市新山乡)有期徒刑5年。

据起诉书称,2016年4月9日至2016年5月11日,Hoan与Diem和Pham Ngoc Tuan(1994年出生,居住于嘉莱省Chu Se县Chu Se镇My Thach 3村)勾结,向广南省的金店出售15条假项链和9个假手镯,挪用资金5亿多越南盾。

其中,Hoan直接销售假项链1条,侵占资金3150多万越南盾;Hoan指使Tuan销售假项链1条、假手链1条,侵占资金3100多万越南盾;Hoan指使Diem持有并销售假项链13条、假手链7条,侵占资金4.8亿多越南盾。

2016年6月11日,吴廷琰(Diem)向位于新城县谭海乡的玉长金店(Ngoc Truong)出售一只假手镯(由Hoan送交),被发现并没收。被盗用的全部款项均由Hoan管理和使用,吴廷琰只从Hoan处获得了2000万越南盾。

根据起诉书,潘文欢必须就其从7名被害人处挪用的钱款全部承担刑事责任,金额超过5亿越南盾;邓氏和艳必须就其每次挪用的钱款金额承担刑事责任,金额为4.8亿越南盾。

法庭上,合议庭以诈骗罪和侵占财产罪判处被告人潘文欢15年有期徒刑,邓氏和艳5年有期徒刑。至于被告人陈俊,由于其同案起诉理由不足,广南省警方侦查局已将其案件分开审理,继续调查核实。

据 tienphong.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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