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诈手段“操纵判决”,挪用25亿越南盾
一些被告的亲属轻信刘某的话,多次向他支付总计25亿越南盾,希望他能帮助被告减刑或获得保释。然而,刘某收受钱财后,并未履行承诺,而是将钱款挪作私用。
4月1日,承天顺化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局破案,逮捕了阮文柳(1994年出生,居住于承天顺化省丰田县),罪名是“以欺诈手段侵占财产“。”
根据初步调查,卢某在得知被调查和起诉的被告人亲属与当局的关系后,向这些人“吹嘘”说他与当局有关系,可以“游说”为被告人减刑。

被告的部分家属轻信卢某的话,多次向他提供25亿越南盾,希望他能减刑或获得保释(而不是被拘留)。然而,卢某收到这25亿越南盾后,并没有履行承诺,而是将其挪作私用。
有些受害者在长期给 Luu 钱后没有任何结果,于是去找 Luu 要求退款,但 Luu 拒绝了。
接到受害者报案后,承天顺化省警察局刑事部门紧急展开调查,指派工作组核实并逮捕了藏匿在胡志明市的阮文柳。
经核实,卢某从受害者处侵吞的25亿越南盾被用于个人用途。此外,初步调查显示,卢某与当局的关系并不像其向受害者“吹嘘”的那样密切。
目前,该案件正在由承天顺化省侦查警察署进一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