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鹿茸诈骗案,挪用近130亿越南盾
3月7日,宁平省警方侦查警察局对郭氏娘(Quach Thi Nuong,1981年出生)作出起诉决定,对她提起公诉,并签发逮捕令,郭氏娘居住地:和平省安水县玉良乡巴桥村;现居住地:宁平省汝官县同风乡。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查明:由于没有稳定的工作,需要钱来偿还债务和个人开支,郭氏农在 Zalo 和 Facebook 等社交网站上发布了自己拥有非常好的商业关系并从事鹿、鹿角和其他草药等物品的贸易......
此后,Nuong结识了很多人,结交了朋友,然后散布虚假信息,说有大量的鹿、鹿角等,可以在短时间内带来很高的利润,并呼吁他们投资做生意。

信任建立后,很多人相信了她,把钱转给Nuong,让她“投资做生意”。然而,Nuong并没有按照约定把钱用在生意上,反而把钱挪作己用。
利用上述手段,从2023年7月至2024年10月,郭氏农共骗取Ng.TT女士(居住于嘉元县)、D.TTH女士、TTL女士和PTM女士(均居住于宁平省汝关县)近130亿越南盾。
目前,宁平省公安局刑事警察局正在继续调查并扩大案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