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后注意办理吊销牌照手续的时间
根据规定,车主过户车辆时,保留车牌,但必须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车主可能面临罚款。
第 24/2023/TT-BCA 号通知第 6 条第 4 款规定了机动车所有人在出售、赠与、继承、交换、出资、分配、转让机动车(以下简称机动车过户)时的责任如下:
车主必须保留车辆登记证书和号牌(不得交给接受车辆过户的单位或个人),并持车辆登记证书和号牌到车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手续;以拍卖中标号牌过户的,车主必须持车辆登记证书到车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自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之日起30日内,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办理注销手续;超过上述期限,机动车所有人未办理注销手续或者未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交由机动车过户机构或者个人办理注销手续的,机动车登记机构应当在处理前作出对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处罚决定;
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造成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车主办理召回手续后,由车辆过户的单位或者个人按规定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自车辆使用期限届满、车辆损坏无法使用或者因客观原因造成车辆损毁之日起7日内,车主须通过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申报,并持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到车辆登记机构或者基层派出所(不论车主居住地在哪里)办理召回手续。
因此,车主们需要注意,车辆过户后30天内,必须到主管部门提交文件办理车牌吊销手续,否则可能会被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