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找到在胡志明市偷走100根金条的嫌疑人
警方在调查这起失窃100多两黄金的案件时发现,37岁的范文努一直在珠宝店门前徘徊,是一名顾客。
胡志明市第十二郡青禄坊河辉甲街一家珠宝店的老板反映,准备在“财神爷”当天出售的108两黄金首饰,总价值约45亿越南盾,于1月29日凌晨全部被盗。由于事件严重,第十二郡警方向胡志明市警方报案,并配合刑事警察局(PC02)寻找线索,逮捕肇事者。
假设窃贼在作案前可能曾多次出现在这里,甚至买卖黄金,为研究这里的地形和操作规则,侦查员分头通过金店及周边的监控摄像头“检查”窃贼的身份特征。
案发当晚,犯罪嫌疑人30多岁,身材瘦高,身穿长袖外套,头戴鸭舌帽、口罩,背着一个黑色大背包……他攀爬金店门前的电线杆,爬上一楼阳台,破门而入。当时,金店老板的家人正在分房睡觉。窃贼随后顺着楼梯来到一楼营业区,逗留了一段时间,才将金店内所有黄金盗走。
![]() |
范文努在调查机关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图片:Nhat Vy |
警方将窃贼的面容与曾到访过金店或出现在该地区的人的面容进行比对,发现范文努(来自同塔省)的面容与他相似。春节前,他也曾多次出现在金店附近,且形迹可疑。调查部门扩大调查范围后发现,窃贼逃跑的时间恰好与范文努乘坐13号公路上的摩的前往平阳的时间相同。
除其他调查基地外,胡志明市警察局副局长 Mai Hoang 上校指示第 12 区警察局 PC02 与平阳省配合侦破此案。
1月30日晚,经过一天多的调查,警方突袭了平阳省顺安坊的一家汽车旅馆,并在努尔·努与情人入住期间将其逮捕。警方搜查汽车旅馆房间时,在浴室屋顶上发现了100多根金条。努尔·努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
Nu所携带的部分作案工具。图片:Nhat Vy |
Nu称,他在农村有妻儿,但仍与女友同居。去年11月,他闯入平阳省顺安市潘廷约街的金兴金店,偷走多件手镯、耳环、项链、戒指等金饰。Nu将这些金饰分割成小块,分别卖给Tan Uyen和Tan Phuoc Khanh地区的金店,共计获利近8亿越南盾。
大约半个月前,努某策划抢劫位于第十二郡河辉甲街的一家金店,因为他曾去过那里做生意,知道那里没有保安,而且地势险要,容易破门而入。春节前几天,他多次前往金店周边,了解店员的经营规则和生活习惯。
偷走100多两黄金后,努尔步行到附近的嘎十字路口,搭乘摩的回到他在平阳的汽车旅馆,藏匿黄金,等待机会出售,但最终被捕。他声称女友对这两起盗窃案并不知情。
侦查机关初步认定,Nu系单独作案。侦查机关进一步查明,购买了嫌疑人从平阳金店偷走的财物的金店的相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