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某人发生冲突,杀死另一个人以发泄愤怒
就在这些人拿着铁管准备殴打Minh先生的时候,他们遇到了Nguyen Duy Nhat Tan先生(Minh先生的朋友),并将受害者殴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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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
近日,林同省人民法院以“谋杀”罪判处被告人K'Phong(18岁)有期徒刑16年;K'Luong(20岁)有期徒刑15年;K'Goan(19岁)有期徒刑5年(均居住于新洲乡迪灵县)。
起诉书称:2016年1月11日晚,K'Phong、K'Luong和K'-Goan饮酒后,继续前往Di Linh区邮局前的餐厅吃饭,看到Nguyen Van Hoang Minh和Nguyen Duy Nhat Tan路过。
被告人 K'Phong 发现 Minh 先生就是自己在 2013 年发生过冲突的人,于是便邀请 K'Luong 和 K'Goan 打架报复。
随后,三名嫌疑人跟踪Minh来到Di Linh公园。当他们得知Minh和朋友们在一起时,便骑着摩托车来到Lam Son小学前的沟里,拿了三根铁管,然后迅速掉头对Minh进行殴打。
在前往Di Linh公园的途中,K'Goan从自行车上摔下来,无法继续骑行。K'Phong和K'Luong继续骑行至公园,然后用铁管反复击打Nguyen Duy Nhat Tan(Minh的朋友)的头部,导致受害者死亡。
据Phapluatplus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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