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孩沉迷赌博,诈骗数百亿越南盾
为了有钱赌博,Hien提供虚假信息,如捐钱提供财务证明服务、存钱开设留学公司、收钱送人出国工作等,贪污金额超过145亿越南盾。
乂安省人民法院刚刚开庭审理被告人黎氏贤(Le Thi Hien,1991 年出生),居住于荣市东荣坊,因犯诈骗罪和侵占财产罪。

Le Thi Hien 曾任越南留学股份公司(SSE)驻义安省代表处主任。
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期间,黎氏显多次提供虚假信息,如出资提供资金证明服务、存款开设留学公司、收钱送人出国工作……但并未这样做,而是侵吞了多人的钱财。
受害人中,被Hien骗钱最多的是居住在荣市的Vo Minh T.先生和他的妻子。Hien邀请T.先生出资,为想要出国旅游、留学或工作的客户提供财务证明服务。
为了让 T 先生信任她,Hien 创建了一个名为“My Tour Visa”的 Zalo 账户,冒充 Tran Huyen My 女士(居住在河内,目前在一家派遣人员出国的公司工作)的 Zalo 账户并窃取信息。
随后,Hien利用Zalo平台“My Tour Visa”向其常用的Zalo账号发送消息,并将这些消息截图发送给T先生,以证明其与My女士有业务往来。出于对Hien的信任,T先生多次向Hien转账超过310亿越南盾。
然而,在此过程中,T先生和他的妻子提取了超过190亿越南盾。此外,Hien还向他支付了超过26亿越南盾的利润。因此,Hien诈骗T先生和他的妻子的金额总计超过93亿越南盾。
对于那些想去韩国旅游、工作的人,Hien收到钱后,就把钱全部花光,没有给他们办理任何手续。
调查机构查明,Hien 从受害者那里挪用的钱款总额超过 145 亿越南盾。
庭审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供述自己将诈骗所得的钱款转入一名叫黄某(身份和背景不明)的男子提供的账户,用于在社交网络上赌博。
受害者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钱财。
本案中,被告人黎氏显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犯有两次以上诈骗罪,且诈骗金额巨大,情节恶劣。因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黎氏显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