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省级官员被指控对一名女记者“行为不检”。
省级机关党委委员、35岁的NMH先生被指控与一名女记者“有猥亵行为”,目前正被停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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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同省科技应用中心大厅。图片来源:Lam Vien |
4月10日上午,林同省机关党委书记武金生表示,他刚刚对机关青年联合会书记NMH(35岁)处以10天的停职处分,以审查其与一名女记者的“不雅行为”。
据辛先生介绍,事件发生在3月31日晚,地点是林同省科技厅科技应用中心。具体来说,当时文化社会技术小组成员的会议和聚会结束后,H先生和一名女记者A(化名,27岁,在林同省一家媒体机构工作)去了洗手间(该中心只有一间洗手间,内设两个房间,且标有女性专用)。H先生在那里对这名女记者实施了“猥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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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点为女厕所。图片:Lam Vien |
Sinh 先生补充说,4 月 3 日,女记者 A. 向警方报案,Vu Kim Sinh 先生才知道此事。
“当我得知此事时,我并不相信这是真的,因为 H. 是一位非常积极且专业能力很强的青年联盟官员……”Sinh 先生说道。
随后,4月4日,H先生向武金生承认自己对女记者实施了“猥亵行为”,并就此事撰写了报告。H先生承认,自己的行为已使其丧失党员资格,并要求接受省级机关党委给予的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
4月10日中午,大叻市警方表示,已收到女记者的报案,正在继续查明案件以便处理。